依据北京市药监局《关于开展药品委托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药监局第三分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紧扣重点排风险,创新监管提效能,顺利完成专项检查任务。
紧扣工作要求,高效完成任务 按照市药监局专项工作要求,第三分局对委托生产持有人开展现场检查65家次,对在产品种持有人实施全覆盖检查,并开展延伸检查19家次。对涉及在产品种的受托企业开展现场检查10家次。
创新检查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聚焦委托检验风险,对承接委托检验任务最多的检验机构开展委托检验延伸检查。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收集持有人偏差台账、变更台账、质量趋势分析结果、稳定性考察数据、不良反应数据等资料,针对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信号,督促企业深入排查原因,制定防控风险措施。
着力排查隐患,督促问题整改 现场检查持有人共发现问题111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对两家企业进行行政约谈。同时,探索运用趋势分析从源头化解风险。例如,比对同一品种委托两个受托生产企业的质量检验结果趋势,发现含量均匀度存在较大差异。根据企业排产计划,发起延伸检查,与持有人、受托生产企业共同研究,制定控制措施,有效降低了含量均匀度差异。
提升合规意识,督促责任落实 第三分局始终把宣传贯彻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工作的重要一环。今年先后组织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质量安全合规工作会、药品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会等会议,辖区企业累计千人参会,做到普法、警示、服务三者相结合,重点宣讲持有人委托生产管理要求等,结合“处罚到人”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突出合规和安全。引导辖区委托生产企业切实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