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只会很蠢地跟风骂,说他讨好洋人。这是完全不着边际,驴鸣犬吠而已。
这种恶名,稍微看点正经书,而不是靠抖音充电的人,都能很轻松打脸:莫言刚出道那会,也就是1980年代中期,他的写作模式、创作风格,就已经差不多如此了。那年头,北上广都见不到几个洋人,谁吃饱了撑的,去讨好他们?
这就属于骂人都骂不到点上,不懂装懂,瞎胡闹而已!
莫言能有今天的地位,既能让当下西方人看好,又能获得本国官方的喜欢,实际一句话就可总结:在1980年代起家的那批中国文坛大佬里,他是既学卡夫卡、马尔克斯这些西方先锋新潮小说,手法极娴熟,同时又是能把这些洋玩意技术流,跟中国本土经验,结合得最好的那一位,如此而已。
倘用更简单几个字概括,那就是莫言是“土洋结合”这一文学特科的头号优等生,也就是鲁迅所谓的“拿来主义”新翻版,是本土资源与外来文化的新型混血儿。
莫言的这种文学实践,对比与他同时代、同档次的作家同行,就会更加明白:余华马原苏童韩少功刘恒这些人,看似很先锋,实际都是人家玩剩下的,没有创新,没有土洋结合。这个犹如我们现在看东南亚正热播《还珠格格》《延禧攻略》《甄嬛传》,不仅不会佩服,还会感觉怪怪的。
而格非残雪阎连科这些人,简直就是直接移植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卡尔维诺,初期作品包括现在一些新作,都奇怪得犹如翻译体。我们国人自己看那些汉字都吃力,洋人也不喜欢。
以上这两类人,都大抵可归类为“中不中、洋不洋”派,他们很勤奋地“拿来”,但一下子吃得太猛,有点噎着了,整成了食洋不化,拉出来的东西,过于五颜六色了。
另有一批大佬,是比较硬骨头的“本土派”。这些人,中国书读得比较多,也读得比较透,对中国传统尚有信心,索性就认命扎根在传统文化这一脉上。虽不明说“寻根”,实际就是那一派。
这里最典型如贾平凹,他的《废都》《秦腔》,还真是只有同胞才能看得明白。即便搞文化出海,一个字一个字地翻到西方去,人家哈佛耶鲁文学系毕业的高材生,在书店里翻到,也只会看得莫名其妙。
说到这里,排除法这么一捋下来,诸位也许就明白了:西方世界的高级读者,整天读《纽约书评》的那些老家伙,要是非得推一个中国作家当代表,接受度最高的人选,还真是非莫言不可。
毫无疑问,莫言的小说,始终存在一个模糊又清晰的模板:框架与技法是极西方现代派的,但内容表达和主题,却又是十足中国本土经验的,简直嫁接得浑然天成。
这是一个高度实操版的“中体西用”法则应用。这种小说,译成西文,推到国际上去,那优势就太明显了:那手法是他们无比熟悉且亲切的,但里头的故事,又是完全陌生、神秘的“东方”,那是一种既熟知,又新奇的阅读体验。
不难想象,在康桥河畔、夕阳金柳的倒影下,那些西装笔挺的金发碧眼帅小伙、美少女,翻着从三一学院、莱恩图书馆借出来的英文版《檀香刑》《生死疲劳》,是完全可以如醉似痴看下来的。
所以说,那些讨厌莫言的朋友们,还真别醋意太重,文革味太明显,人家就是靠真本事“不胫而走”,流通于洋人世界的。
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作品的文学价值、创新性,以及对人类精神世界的深刻洞察等方面。莫言的作品无疑在这些方面都表现出色,他通过对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深刻描绘和对人性的无畏探索,展现出了卓越的文学才华和独特的艺术风格。
他的作品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也在世界文学领域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所以,莫言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他的作品以其独特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深刻的文化内涵与人性剖析、出色的叙事技巧与语言驾驭能力,以及优秀的翻译和西方语境的影响而备受瞩目。他的成功不仅是中国文学的骄傲,也为全球读者带来了一场场震撼心灵、启迪思想的文学盛宴。
这个世界本没那么多对立,文学更少什么阴谋论,莫言得到他们认可的最大可能,就是“因缘际会”,恰逢其时。既跟莫言自身的实力有关,也跟当时的国情相关。那个时候,中国的国际化地位那么明显。诺贝尔文学奖,如果不发一个给中国人,是他们自身有问题了。正好这个时候,莫言出现了。
这就是人家命好,再眼红也不行。
我反正是相信,即便鲁迅曹雪芹还在世,即便国内茅奖拿到手软,也还是只有莫言最有机会,去斯德哥尔摩拿回那个奖杯的。“赶得早不如赶得巧,一切都是刚刚好”,文学这东西,真性急不得,残雪这些人,即使再“健康工作五十年”,也未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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