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小伙伴在群里咨询,个人股东那4种情况分红不需要缴纳个税了?之前也有小伙伴私信猫叔,猫叔,我是一个小公司的股东,想问下拿到公司分红后,必须交20%的个税吗?股东如何“安全地”从公司拿钱?
个人股东分红可以不交税吗?其实税务总局等官方也过回答过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涉税问题!
今天就跟着猫叔一起来看下吧!
“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经营所得后,将剩余利润打到投资者账户,还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上述政策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因为个独和合伙企业申报经营所得时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分回利润时如果再缴纳个税,就会出现重复纳税的问题。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有盈余且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分红,而没有利润时则不允许分红。《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公司盈利,作为股东,取得相应分红也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当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就没有个人股东分红不交税的情况么?猫叔很肯定的告诉小伙伴们,有!上文我们说过了,公司对于个人股东分红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1、关于第三条,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外籍个人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只限于两种情况:一是对外籍人员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二是对持有B股或海外股(包括H股)的外籍人员,从发行该B股或者海外股的中国境内企业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外籍个人因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来自中国境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外籍个人或者其委托扣缴义务人、代理人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申请,可按税收协定约定的优惠税率执行。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分红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中,在图表7.1中明确,不需要提交证明,直接在申报表中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免税。2、对于第四条,个人从基金公司取得的收入,免个人所得税。但对基金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并不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四条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本公告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年终了股东要分红,请问分红比例必须按照出资比例来分红吗?答复:不一定,全体股东签订《股东协议》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答复:公司盈利了,可以不向股东分红,税务上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分红。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给股东分利润的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会提供收购方案然后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位,股东完成退股。我公司占股被投资企业10%,我能否不按照占股比例取得股息分红?这样分红是否还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1、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需要全体股东约定;2、你公司取得不按股权出资比例分红的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自然人股东甲,2024年12月份根据股东会决议,应取得利润分红100万元,2025年6月份该笔分红会到账。请问个人所得税上该笔分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何时?答复:支付所得时履行扣缴义务,因此个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次取得分红的日。懂得风险的小伙伴在12月份会提醒老板,这个月借款要还给公司才行,如果老板说他没钱,让我们财务想办法怎么才能解决?这就是令我们财务人员最犯愁的事情,明知道,老板不还,又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交20%的个税,但是往往很多老板都不想交这个税,那怎么办呢?那就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换个思维想想办法了。作为我们财务人员,可以提前测算一下,可以给老板发一部分年终奖,来冲减借款,如果借款比较大,可以剩下的按股息红利交个税,这样可以做到少交税。例如:老板今年从公司借款12万,到现在12月份了还没钱还给公司,如果按照股息红利交个税的话,需要缴纳个税=12*20%=2.4万。如果公司决定给老板发放年终奖12万选择单独申报,12万的年终奖需要交个税=120000*10%-210=11790元,可以少交个税24000-11790=12210元。同时12万的年终奖也可以税前扣除少交企业所得税。问题是如何界定经营活动呢?实务中只能由企业自行举证。请大家思考下,老板借钱对外投资算不算生产经营活动呢?猫叔认为,老板从公司借款后投资于另外一个企业,老板个人做了新企业的股东,那当然不算是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所以,借款如果用于经营活动的,就没问题,老板填写好借支单据,注明借款的用途,财务把老板的经营借款分不同明细核算就行了。出借的钱如用于经营上的,就写“老板-办公室借款“;如果是个人消费的,就写”老板的个人借款“。此时财务要经常提醒老板没及时归还的话,是要交20%的个税的。老板把钱花了,但没有发票。有些用途你又不好说,例如给领导送礼等,财务要及时提醒老板来对账,费用做报销,可以做无票收入,不要挂长期应收款。那这里有一个概念需要明确,什么叫年度终了?税务机关规定的是12月31日,而不是满一年。例如,老板11月30日借出的,但要在当年12月31日归还,即1个月不到就要还钱;而不是第二年的11月30日,这点大家一点要弄清楚。告诉大家一个小技巧,老板可以在当年12月31日前把钱还掉,第二年的1月份再借出来。这种方法也行,但一定要有资金流,即老板要先真金白银把钱还了,第二年再借出来,而不是走走会计账这么简单。
老板会说我的钱都在公司里面,从来没分过红,我需要用钱时就从公司拿,反正公司是我自己的。这种观点,在很多的小微企业中比较普遍,是错误的观点。在实操中,老板有四种光明正大把钱从公司拿出来的办法:第三,老板个人持有专利或商标,出租给公司而收取使用费;第四,收取租金,例如老板购买房产出租给公司使用,因为公司是要交房产税的,而个人不需要交。但要评估下个人买房省下来的房产税,能否抵消公司买房省下的企业所得税?老板尽量不要以个人名义借款,建议老板可以成立的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向公司借款,而不用个人。这样做的好处是,这是两个企业之间的往来账,老板不会有被征收20%个税的风险,最多付一点借款利息。因为财税[2003]158号文件,明确把这两类企业排除在外了。例如,对于存在多个股东的情况下,特别是有投资人的情况下,规定老板借款个人借款在100万以上的,要经过所有股东或2/3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这样做的好处是,老板不会触犯《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及第272条“挪用资金罪”的规定,不会有牢狱之灾。对于公司来说,有些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并且合法合理。1、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通过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为有个人的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应的抵免一部分个税。2、领取备用金:如果根据公司制度,股东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备用金的金额要符合公司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能用家人不相关的开销来冲抵。3、直接报销: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但是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也不要拿来报,因为公司税前不能扣。4、资产使用费:比如股东有借款给企业,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由公司向股东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东的其他资产,采用的是租赁的方式,那么也应向股东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20%,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1、股东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红给个人,那么税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费,那就不建议分红了,用工资薪金更好。2、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这个情况下不会涉及交企业所得税,很多时候被用以作为持股平台。倘若此平台设立在税收优惠的地区,那么可以将综合税率降得比较低。这样的平台可以做多层嵌套设计,用以引进优秀的核心骨干人员。3、有限公司持股: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不是为了实际分得资金,而是为了做进一步的投资。如果股东取出钱来本身就是为了投资的,那就不要用个人来分红,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于重复征税。股东将个人房产无偿提供给公司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答:对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由使用者(即公司)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在一个财务群里我认识了一位H会计,
小H去一家企业面试,了解到,该企业的职工食堂过去一年花费了50万用于采购,没有发票,该公司前任会计建议购买发票抵账,随后便购买了50万的服务发票,并入账。
结果被大数据发现虚开发票,被协查补税加滞纳金共19.3万!后来这个会计被开除了。面试官反问小H,换作是他,该如何处理这50万的无票支出。
小H思索了一番回答了这个问题,结果面试官大为满意,随口又追问了几个问题,都很满意,当场就录取了小H!
想知道小H的回答是什么吗?面试官还问了小H什么问题呢?一起来看看吧!
账面上挂着应付账款10万元,挂账好多年了,是否需要转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来申报企业所得税?是否有政策规定?
财税等4个问题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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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居间服务,试用期员工,实习生。 这些服务都需要向个人支付相应费用。临时工究竟是可以按“工资”扣个税还是要按“劳务报酬”扣个税?
请简单说出 3 种常见思路!
问题二:员工工资为零,单位只缴纳社保,个税如何处理?
请简单说出 3 种常见思路!
问题三:我公司目前有员工 100 人,但是 40 人不愿缴纳社保,正好公司也不想给这人缴纳,但是又不知道如何处理更合法?
请简单说出 2 种常见思路!
问题四:我公司采购了一批 5 万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员工,会计应该这么做账?
请简单说出 2 种常见思路!
问题五:我单位找了一批临时工,请问发放工资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到底要不要社保?
请简单说出 3 种常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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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够把公司的每一个自我循环的事务当作彼此咬合的齿轮,每个齿轮滚动一周能带来多少现金流,并且每一次循环都能带来必定的增量,就能够说这个公司找到“湿雪”和“山坡”,只需坚持下去,就能期待“雪球变得越来越大”,具有了一个好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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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猫叔说税、草木财税、思维导图学税法、财务第一教室等网络收集整理 weiacc 综合整理发布 引用或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