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毛奇列传》

文摘   2024-11-05 20:48   广东  
  

                    史记·毛奇列传
毛奇者,饶之才俊,身高八尺,面若冠玉,羽扇纶巾,风度翩翩。少时苦读,中科举,得举人功名,受业于株洲工学之庠序。后得贵人相携,初入仕,为乡吏;后入县衙,为刀笔吏。此后如青云平步,凡二年辄升迁,三旬之龄擢升县丞,后二年迁万年县令,辖六镇六乡三十五万百姓,权倾一方,名声大振,众皆称之曰:“知县大人”。

然奇之本性,外表温雅,内心阴险,权欲熏心,更喜美色,恣情于欲,不以为耻,反视此为天命所归。每言“吾既掌权,当享人生至乐,佳人美景,皆当伴吾左右。”

万年有佳人李佩霞者,貌美若仙,机智灵敏,官居上坊九品里正,亦颇有抱负。霞与奇相识,渐生情愫,遂数度云雨。霞藉此亲密,意图借助奇之势力以图升迁。奇则表面允诺,内心冷淡,渐生厌恶之意,暗欲斩断牵连。

霞数月无所获,怨愤填胸,遂以情事相挟,言若不遂己愿,必将奇之恶行公诸于世。奇闻之骇然,知若此事暴露,官场生涯将尽。于是,奇暗思妙计,先发制人,诬霞违纪,命人捕之,置之大牢,意欲封其口,不得自由。此事一出,舆论鼎沸,朝野为之震动。

霞囹圄之中,愤懑难抑,然亦知事已至此,难以为力。霞之父李长柳闻讯,心如焚,既悔女儿失身之非,亦怜女儿受难之苦,决意搜罗证据,以鸣冤昭雪。

长柳奔波劳顿,终得奇与霞之密录,录中奇言行轻佻,纵情放荡,与平日儒雅之形象大相径庭。长柳获此铁证,遂于网络揭发,实名举报奇之恶行。

此事曝于天下,群情激愤,街谈巷议,皆以奇之行径为丑。奇则如坐针毡,魂不守舍。州衙御史闻风而动,设立调查小组,彻查奇之罪状,不容掩盖。

经数月调查,奇之罪行显露无遗,不仅与霞有不正当交往,更兼收受贿赂、滥用职权等诸多劣迹,罪行累累,罄竹难书,天理难容。

奇之不端之行,终昭然于世。州衙御史遂决议,革除奇之党籍、公职,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移交有司一并问罪。

夫毛奇者,本可为栋梁之材,然贪欲色欲交织,致令深陷泥淖,难以自拔。奇之败,非命运不济,乃因其咎自取。后世读史至此,当以为鉴,切勿因贪恋富贵美色而误入歧途,毁身败名也。

太史公曰:毛奇之殃,起于贪淫;李霞之惑,缘于妄念。前车覆轨,后人宜诫;世事明鉴,慎莫重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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