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 在当今社会,“器官捐献”已被广泛认可为奉献爱心之举。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不同国家/地区的民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和支持程度各异。普遍认为,西方/发达国家其民众支持器官捐献的比例相对较高。但横断面研究仅能反映研究时间点下人们的态度和行为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部及内部环境的改变,相关情况也会发生变化。更有趣的是,有些时候主观认知可能会变成我们拓展工作思路的障碍。而且,我们认为的一些“理所当然”不一定也是别人所想。在宣传器官捐献理念时,大家常用“常见误区一问一答”的方式以化解公众对器官捐献的各类忧虑。在此之上,科学循证研究能帮助我们进一步客观了解这些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否如我们所想。本文通过分析2019年美国国家器官捐献意愿及实践调研收集的数据,分享发现的有趣结果,以期从侧面帮助关心器官捐献的各界人士深入理解器官捐献的喜与忧,并可对照现行做法,启发更多的高效工作实践。
研究背景简介
”2019年度美国国家器官捐献意愿及实践调研项目“由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资助,通过电话访问及网页问卷两种方式,分层抽样访问了1万名本国公民。最终的研究报告由HHS卫生资源和服务管理局于2020年发布。该类调研活动自1993年起已启动,组织者每6-8年(1993/2005/2012/2019)重复开展框架相似的调查。除统计当年的调研结果外,研究组还将不同年份的调研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观点
知行合一:口说无凭,行动最实际
在本次受访人群中,90%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器官捐献。但该比例对比2012年的调研结果(95%)有所下降。同时,49.9%的受访者已登记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看过几个国家的研究也有类似结果),且大部分(92.3%)都是通过“车管所(如驾照)”的途径实现登记。现实中有多个因素造成了“口头支持”和“实际登记”比例之间的差距。从效率和效果的角度看,“支持捐献但未登记”这一群组会是宣教的重点对象,提炼该群组的特征及未登记的原因对未来宣传策略的制订甚为重要。但无论如何,这组数据告诉我们,“支持捐献”说了不算,行动最实际。(王阳明先生的“知行合一”或许就是一个很到位的宣传标语。)
观点
大家眼中:器官捐献是好也有忧
本次调研也采访了受访者对一些描述器官捐献常用语句的看法。这些语句大概围绕三个主题,分别是描述“器官捐献之益处”,描述“对器官捐献之忧虑”及描述“器官分配之公平性”。在本次调研中,85.1%的受访者赞同器官捐献是有益处的,但该比例相比2012年的结果已有所下降。如表一所示,两次调研结果对比发现,除有更多的人赞同“我家里人大多数都支持器官捐献”这句说法外,赞同其他“益处”语句的比例均随年份下降。其中,赞同“即使有器官捐献潜力,在此前医生也会尽力救人”的比例年份下降幅度最大,并有统计学显著差异。(从侧面看出,西方国家的医患关系及其互信程度也在变化)
令本国相关部门担忧的是,在接受电话访问的受访者中,“对器官捐献有所忧虑”的比例从2012年的21.7%稍微升至2019年的24.5%,在通过网上问卷调查的受访者中,该比例更高至34.8%。(表二展示了受访者对各类担忧的看法)
利用主成分分析进一步研究受访者对这些语句的看法与“支持器官捐献”的关系,分析结果显示:
对“器官捐献可以让死亡产生某些积极影响”,“器官移植可以改善移植患者的生活质量”及“我家里大多数人都支持器官捐献”这三个说法都赞同的人最是会“支持器官”并“登记捐献意愿”。
不是凡有上述“器官捐献之忧”的人都反对捐献。但此其中,赞同“死留全尸很重要”这一说法的人最有可能反对器官捐献。
观点
当前的器官分配公平吗?
态度变化最为稳定的算是美国公民对本国器官分配公平性的看法(近年来变化不大)。2019年的结果显示,67%的受访者认为本国正在采用的器官分配方式是公平的,但只有53% 认为穷人和富人获得器官移植的几率无异。同时,80%的受访者希望按照医疗紧急情况分配器官而不是“当地优先”。谈到这方面,不禁有感而发。当年对全球器官分配政策的深究使笔者深深明白,美国虽有着世上最为错综复杂的器官分配政策和机制,但事实清晰告诉我们,世上不存在完美的分配机制和工作模式,也没有所谓的绝对公平,我们能努力的就是根据老百姓当前所需,不停地追求相比现时的“更加公平”。
观点
“有偿捐献”是个法子吗?
”无偿器官捐献“是世卫倡导的重要伦理原则之一。该研究也探讨了人们对“有偿政策能否增加捐献同意率”的看法。在1993年的电话访问中,当时只有12%的受访者认为“有偿政策(此处包括提供丧葬补偿;或提供金钱补偿并将纳为捐献者遗产;或向捐献者指定的基金捐赠金钱)”能增加同意捐献本人/或亲人器官的几率”。但在2019年,该比例已上升至21.2%,且在通过网上调研的受访者中,该比例高至 37.2%。
观点
变成“只要家属没强烈反对,逝世后都默认同意捐献”,你同意吗?
“默认同意”的捐献授权模式在欧洲普遍流行。美国当前采用的是“选择捐献”模式,即本人生前可登记捐献意愿,若未登记的,死后需征求家属(但仅需征求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知情同意(我国的民法典也提出我国采用“选择捐献”的授权模式。但与美国不同的是,对于生前未表达意愿的,公民死后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本调研结果显示,只有56.3%的受访者支持美国转用“默认同意”,若真的转用,34.4%受访者表示会主动去撤销这个”默认的“捐献意愿。
写在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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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论基于自身对《2019年度美国国家器官捐献意愿及实践调研》发布的公开数据的分析整理,以及结合官方发布的结论整合而成。具体内容以报告原文为准。观点不足之处请海涵,欢迎来信斧正。 构建和谐有活力的学术氛围,请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时望注明出处。 欢迎广大读者来信共同参与,分享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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