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矿业权使用费如何缴纳?
答:根据原国土资源部2017年1月 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缴款方式的公告》(2017年第2号公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缴款方式调整为:凭《领取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通知》、《领取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通知》或发至申请书中联系人手机短信的缴款码,到相关银行办理缴款手续。
二、如何获取缴纳使用费的缴款码?
答:按照以下格式要求提交使用费缴纳书面申请,附上矿业权许可证复印件,一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矿业权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转交主办司局工作人员处理,缴款码将以短信形式下发至申请人手机。中石油等油气矿业权人申请集中缴纳年度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可以参考书面格式并集中申请。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申请缴纳采/探矿权使用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探矿权基本信息
xxx矿采/探矿权人为xxx有限公司,采/探矿许可证证号:xxxxxxxxxxx有效期至xxx年xx月xx日,矿区面积xxxx平方公里。
二、缴费人信息
xxx矿委托xxx同志(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缴纳采/探矿权使用费。
三、采/探矿权使用费缴纳金额
采/探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逐年缴纳,(采矿权标准为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探矿权标准封顶为每平方公里500元)。xxx(矿业权人名称)申请缴纳xxx采/探矿权x-x年度使用费,该采/探矿权使用费已缴纳至x年x月x日。本次应缴纳xxxxx元,按照xxx文件(xx文号)规定,属于xxx情形,减免采/探矿权使用费,减免比例xx%,减免金额xx元,实际申请缴纳xx元。
附件:1. 采/探矿证正本复印件
202x年x月x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