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龙湾区入学条件的非毕业班学生。
1.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学生原则上不转学。
2.区内公办学校空余学额原则上优先满足区外就读的学生转入。
3.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在施教区学校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由施教区学校直接接收;如施教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新居民学校。
4.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5.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3〕17号】文件要求,省外户籍的初中考生,需在温州市初中有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才可报考公办普高。中途转入我市就读的初中考生,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6.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3〕52号】的文件要求,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因此中途转学至龙湾区初中的学生在毕业时将不享受分配生(定向生)资格。
来源:基础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