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充分挖掘研究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思想内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评选出第五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现陆续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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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大陈岛“海洋蓝碳”试点建设
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近年来,台州市椒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大陈岛建设成为“小康的大陈、现代化的大陈”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增加海洋碳汇”“探索开展海洋等生态系统碳汇试点”“探索建立蓝碳标准体系和交易机制”等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大陈岛政治地位独特、自然条件优越和“双碳”工作基础扎实的优势,开展大陈岛“海洋蓝碳”(滨海地区碳核算与交易体系)试点建设,探索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拓展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在迈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开拓一条新时代的“垦荒路”。
大陈岛全景
(一)技术领航,打造清洁能源优化使用范本
在发电端上,发挥风能优势,引进浙江星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打造成熟的风力发电系统。在储能端上,投运全国首个海岛“绿氢”示范工程,使用全国产化PEM(质子交换膜)制氢技术,实现从清洁电力到清洁气体能源转化及供应的全过程零碳。在传输端上,国际首创海岛低频互联技术及风机低频接入技术,建成全球首条柔性低频输电海底电缆,提高海上风电输送容量30%,实现陆岛两地电网间的电能高效互济。
大陈岛风力发电机组
(二)降碳减污,深化未来乡村低碳场景设计
全面淘汰岛上燃油车,推进海陆交通全电化,建设上下大陈岛新能源渡船。推出“绿电积分”,配备一批低碳民宿和养殖基地,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双赢。引进最先进的被动房技术,配置信息化宣传窗口和建筑节能模拟试验台,加快打造“低碳公厕”。建成全电水产养殖场,在水产增氧、水循环、黄鱼加工、冷藏、运输等环节开展“一站式”电能替代改造。投资1.5亿元建设大陈海域海洋牧场,在提升渔业收入的同时,提高海洋碳汇潜力。
(三)点绿成金,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聘请吴丰昌院士团队全程参与碳中和示范岛建设,联合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海洋大学等高校及科研机构,在碳汇测量、统计、交易等环节提供技术支撑和全过程服务,系统性评估大陈岛陆地、海洋碳汇潜力,充分论证碳汇核算体系。构建区域碳核算体系,开展碳汇交易,实现“两山”价值转化。
(一)推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
大陈岛以“绿氢”为发力方向,深入推进碳中和示范区建设。风电场年发电量约6000万千瓦时,每年可减少4.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绿氢综合能源示范项目投运后,每年约减少73吨二氧化碳排放量。大陈镇在2022年和2024年浙江省全国低碳日活动中两次作为低(零)碳乡镇代表介绍经验,在全省首批低(零)碳乡镇(街道)赛马评估中被评为A等级试点,入选2023年度“健康浙江行动”省级样板。“‘海洋蓝碳’实施海洋治理-生态保护-经济发展全链条改革”项目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改革突破奖铜奖。央视、人民日报、国际新闻、新华国际和焦点访谈等国家级媒体报道“海洋蓝碳”相关改革成效。
(二)低碳融入生产生活
对海水养殖场、民宿进行全电改造,用绿色清洁风电代替传统燃气。建成“双碳”大陈数字化平台,交付新能源客船,投入使用“双碳”展厅,共享单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观光巴士等清洁能源应用随处可见。大陈岛在全省率先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温室气体核查证书,2022年大陈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2597吨,实现了碳中和。
“双碳”展厅内景
(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通过线上拍卖,大陈岛贻贝养殖固碳项目的2223吨贝类碳汇由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10.05万元的价格成交,完成了全省首笔海洋蓝碳(贝类)交易。该笔碳汇交易款将通过惠民公司共富基金按比例合理分配,激励产业发展,完成海洋蓝碳价值转换。
大陈岛贻贝养殖固碳项目线上拍卖会
台州市椒江区充分发挥大陈岛自身优势,坚持生态优岛、低碳发展路线,构建“双碳”大陈数字化平台,推动碳收支核算自动化、评估科学化、结果可视化,盘活了滨海地区的自然资源,在碳汇交易、减污降碳协同、能源绿色发展、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方面探索出一条海岛共富的新路径,实现生态效益、民生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共赢。
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