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色文字关注
点击↑↑↑蓝色文字关注
有良心和温情的自媒体
《监狱记忆》不只是历史记载的风霜雪雨
监狱人民警察桌案上的闲情雅致
她是每一位与监狱有关的事与人的前世今生
清末,监狱改良徐徐推开。1902年11月15日,山西巡抚赵尔巽上奏了《请各省通设罪犯习艺所折文》,针对晚清发遣、充军、流刑、徒刑罪犯管理上的流弊,请求在各省设置罪犯习艺所,集中管理,统一劳作,教以工艺,通过监禁、劳作和惩罚达到使罪犯改恶从善的目的。该奏折在1903年四月初三得到了刑部的议复。此后,各地罪犯习艺所陆续开始筹建。
在江苏省境内,江宁、苏州、常州、扬州、海洲、镇江、盐城、通州、泰兴、赣榆等府州县相继设立罪犯习艺所。1905年,江宁罪犯习艺所开始筹建,1907年建成并投入使用。1909年,改称江南模范监狱(即南京老虎桥监狱),受江南府监督,增收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的军、流、徒犯。
江南模范监狱(江苏第一监狱)
本文系“方志江苏”独家稿件,欢迎读者转发朋友圈和微信群,媒体及公众号转载烦请获得授权
1907年4月,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向清廷提出监狱改良奏折,认为监狱改良必须抓住“改建新式监狱、养成监狱官吏、颁布监狱规制、编辑监狱统计”四个重点,建议“各省法律学堂,或已成立之新监内,附设监狱学堂,采用特别任用法,以资造就”。期间,清廷派出部分人员到日本考察监狱,进入日本警监学校学习监狱管理专业知识,为监狱改良储备人才。
1908年4月毕业于日本警监学校的王春生,回国后在江南巡警教练所担任教员,期间和黄鸣龢、沈孝侯等商议筹划创办江南监狱传习所,培养监狱管理人才,并拟定《江南监狱传习所章程》计9章26条,报江宁学司和巡警局审核,江宁学司和巡警局审核后认为可行,提请江督鉴核批示立案,同意开办江南监狱传习所。
老虎桥监狱旧貌
1908年10月,王春生等在报纸上发布江南监狱传习所招生广告,要求学员“年龄在20岁以上40岁以下,文理清通,不染嗜好”,报名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24日。
1908年12月20日,在南京举行入学考试,共有160人参加,考试题目为“下车悯囚”“刑期无刑”,由考生任选一题作答。
江苏第一监狱瞭望楼
1908年12月27日,江南监狱传习所举行开校仪式,两江总督端方应邀参加并对学员颁发“训词”,认为中国监狱“黑暗残酷,以致东西人士资为口实,治外法权之难弃”“国人对于监狱无认为一科之学”“将来犯罪人数必有增加,故养成监狱人材,整顿监狱,实为第一要义”,要求学员“今日为学生,异日即当为看护官吏”“愿诸生从事此学,毋浅尝辄止,更无患学成无所用也,诸生勉旃”。
端方
根据《江南监狱传习所章程》,开办该所的宗旨是养成监狱管理人才,推动监狱改良,学生毕业后,由督宪发给毕业凭照。对品学兼优的由督宪札饬江宁(南京)、上海改良监狱分别录用或者分派各府县筹办监狱改良差使。
江南监狱传习所设在南京市太平南路四象桥的浙江会馆内。为解决外地学员住宿问题,传习所提供宿舍。
江南监狱传习所开设14门课程:包括《监狱学》《监狱服务》《监狱卫生学》《监狱作业论》《日本现行监狱法规》《监狱建筑学》《监狱管理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学通论》《侦探术》《簿计学》《体操》;每日5个课时(点钟),每周30课时(点钟)。
学员在入学前需到传习所填写《志愿书》。对荒废学业、品性不端、违反所规、欠缴学费1个月以上、无论因何事故请假一月以上者,令其退学。学员有事需请假,每月不得超过三日。修业期限为6个月,合计一学期。休息时间为:皇太后万寿、皇上万寿、孔子诞日、端午节、中秋节、每月星期日。
学费每月三元,每三个月预缴,在传习所食宿的,每月四元。学员服装费和书籍费自理。报名时缴纳入学金三元(试验不合格者退还)。录取后,开学后不到或者中途告退者,入学金和学费概不退还。
学员入学后一个月,传习所将所授学科进行一次测验,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劝其退学,测验成绩作为毕业的重要依据。测验成绩80分以上为最优等,70分以上者为优等,60分以上者为中等,40分以上者为及格,40分以下的给予修业凭照。未缴清学费者,不得参加毕业考试。
学员毕业考试
由于经费问题,传习所不设专职职员,均有教员兼任。教员由传习所将聘用人员出身姓名报督宪、提学司、巡警总局审核确定。聘请两江师范译员沈鸿兼任监学。
此外,江南监狱传习所还制定《课堂规则》8条,《寄宿舍规则》6条,《操场规则》6条,《考试场规则》6条,《请假规则》2条,强化对学员的管理。
1909年2月,因江南监狱传习所求学者较多,原址不适应办学需要,江督考虑未来各州县监狱改良急需人才,决定将传习所迁往新街口明瓦廊,改为官办,委任王春生为所长。
1909年6月25日,江南监狱传习所首期140名学员完成学业,由江宁府太守杨子琴委派检核官何天元到传习所监考,根据考试成绩,报江督评定甲乙发给凭单(文凭)。
到1910年,江南监狱传习所在所学员已达200余人。
江南监狱传习所章程
江南监狱传习所具体办了多少期,目前尚无资料可查,但其办学实绩确实不错,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清末民初监狱改良的骨干力量,且在省外有一定影响。1909年8月,江南监狱传习所首届毕业生陶镇东和王肃然等回安徽后,筹款600元,拟具简章15条,向安徽巡抚申请在省城开办监狱学堂,仿江南监狱传习所之例,定名安徽监狱传习所。1910年1月,吴治熙借鉴江南监狱传习所模式,向湖北巡抚申请开办湖北监狱传习所,拟定简章14条,筹款2000元,计划招收学员200人,其中本省140人,外省60人。
除了江南监狱传习所以外,清末江苏还办有法官养成所兼监狱专修科(1911年)、看守养成所(1909年11月)等监狱官培训机构。
关注监狱历史 寻找文化之根
眼界决定境界 文化铸造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