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必须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的历史责任,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定宪法自信
宪法自信是对宪法的真诚信仰和实际拥护。这种信仰和拥护不仅体现在对宪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全面贯彻,更体现在对宪法所确立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自信、认同和维护。坚定宪法自信,既是我们沿着正确方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深刻理解和把握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觉的重要保障。
我们对宪法的自信源于现行宪法所具有的强大生机活力。我国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是在坚持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基础上,总结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发展的宝贵经验、宪法制定和实施的宝贵经验,立足于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而制定的宪法。1982年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法律上的最高体现,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稳定提供了根本性的法治保证。其后,我国先后对宪法进行了五次修改。这五次修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完善和发展宪法的生动实践。
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自信,将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的根本法保障。
坚定宪法自信有助于确保中国式现代化的正确方向。我国宪法规定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规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领导各族人民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指导思想,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通过坚定宪法自信,我们能够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这条正确的道路前进。
坚定宪法自信有利于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和发展活力。“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宪法作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广泛的人民性和民主性。它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通过坚定宪法自信,我们能够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从而最大限度通过法治手段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坚定宪法自信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定宪法自信,有助于我们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贯穿于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同时,坚定宪法自信还有助于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念保障,能够引导国家治理体系朝着符合宪法精神、体现公平正义的方向持续优化,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效能和水平。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增强宪法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宪法自觉”的深刻论断对我们提出了将“宪法自信”升华为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进行宪法实践的“宪法自觉”行动的明确要求。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宪法保障,坚定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宪法发展、贯彻和落实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也是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根本保证。”完善和发展宪法、加强宪法实施、强化宪法监督、弘扬宪法精神离不开党的全面领导。实践证明,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成就:宪法得到完善和发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备;宪法实施更加有效;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等等。
坚持完善和发展宪法。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宪法应当体现党和人民顺应时代要求、解决现实问题而形成的共同意志,能够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进步。宪法只有准确把握时代脉搏、前进方向,才能保证党和人民意志在宪法中得到全面准确体现,才能永葆生机活力,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贯彻落实。
加强宪法实施,强化宪法解释,完善宪法监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方式和基本途径。要通过立法将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在各项法律法规中得以体现。同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的遵守也是宪法实施的重要方式。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而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为了确保宪法得到全面准确实施,必须强化宪法解释,完善宪法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
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要以宪法为根本行动准则。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让宪法成为扎根灵魂深处的信条。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进而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让践行宪法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作者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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