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四十八中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致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
您好!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千忙万忙,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可能会对孩子产生重要的影响。孩子的健康是您最大的牵挂,孩子的安全关系到他们的一生,也维系着您全家的幸福。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位教师,应该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家长自觉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提醒孩子在路上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一让二看三通过,不闯红灯,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已满16周岁的学生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后座不得载人,要戴好安全头盔。冬季天气寒冷且路况复杂多变,学校建议学生尽量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1.不要超负荷用电,在使用电暖器、空调等采暖电器前,特别要注意电器上标注的最大电流、电阻数值,以免出现线路超负荷“工作”,从而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