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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如何
跨省直接结算
攻略来了!
门诊慢特病是医保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特殊政策。通过资格认证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包括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可以享受特定的慢性门诊报销待遇。那么异地就医时该怎么报销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下!
一、哪些门诊慢特病能异地直接结算?
目前,全国97%的统筹地区已经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除此之外,目前又新增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目前不属于我市门诊慢特病范围)5种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
二、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如何办理?
1.患者应是基本医保参保人,并在参保地正常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2.该病种在支持跨省直接结算的10种病种范围内。
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参保人需要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完成后,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小程序,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信息。
三、哪些机构可以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
参保人就医前,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选择就医地,输入定点医疗机构名称,查询门诊慢特病结算开通情况及支持病种;也可以点击“更多筛选”,在开通类别中选择门诊慢特病,查询就医地开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四、使用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具体方法?
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需要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已开通门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门诊挂号、就诊、结算等环节,主动告知跨省就医参保人身份和享受的门慢特病种资格。
2.定点医疗机构需查询获取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认定信息,方便医生提供合理诊疗服务。医生会按照就医地管理要求,专病专治,合理用药。
3.参保人在结算窗口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本次就医属于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的医疗费用按病种单独结算;如果发生了与门慢特病治疗无关的其他费用,会按普通门诊费用分开结算。
五、无法异地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如何报销?
1.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2.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但是参保人的门诊慢特病不属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符合以上两种情况的病例,所有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都不能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注意不要按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需按照参保地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文字:医保办 王碧瑶
参考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吴彦
校对:皮晓玲
二审:刘碧翠
审核:陶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