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杜梦画 2262 | 狗命真好

文摘   2024-11-21 06:02   上海  


风水轮流转,此一时彼一时,竟然连畜生的地位也发生了颠覆性的反转。就以饮食为例,吃猪、牛、羊的肉,是天经地义,理所应当。但谁敢说要吃狗肉,立即会遭人谴责,不受待见,如同犯下了滔天大罪。你说,同样是可以食用的动物,待遇上的差别为何就这么大呢?

难道是畜生的物种属性发生了变化?有人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还是人类的伴侣和保护者,甚至上升到文明、道德和伦理的高度,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人类社会结构演变所导致。

在古代农耕社会中,牛是农田耕作最最主要的劳力,家里有一头牛等于今天农民家里有一辆拖拉机。想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好日子,全都指望它的勤奋和任劳任怨了,所以谁会忍心去宰杀吃肉?在周朝的时候,有明文规定,只有天子才能享有吃牛肉的特权。南朝刘宋时期,刑律禁止吃牛肉,到了清朝,还发生过回民贩卖牛肉,而被官府判处死刑的案例。

而狗就没有这种待遇了,据可考的史料记载,吃狗肉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新石器时代。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越发认定了狗肉的食用价值。《礼记》中提及,“珍用八物”是周天子举办宴会的佳肴之一,其中就包括狗肉。唐代大诗人杜甫在《赠卫八处士》一诗中写道,“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唯见君挥手,盘中黄犬肉。”

在古代,由于狗肉经过烹饪后,口感真的不错,所以,吃狗肉不仅视为正常,还传为美谈,连佛教的名僧济公和尚也好这口。十九世纪末,李鸿章出访英格兰,英国名将戈登将军的后人,为了表示对李中堂的友情,送了他一只欧州名犬,李鸿章当晚就让手下将名犬宰了,做了下酒菜。还亲笔写信表示谢意:“所赏珍味,感欣得沾奇珍.....”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除了帮助人们狩猎,就是看护家园了,再要找它的作用,就是盘中美味。老话说命贱,常常以“狗命”来比喻,大概就是这个原因。今天,人类已经不需要狗来看门了,狗的实用价值趋近于零,但狗命真好,不仅没有被淘汰,地位反而逆袭到了顶峰,华丽转身,成了人类的宠物。

既然被人类所宠,怎么还舍得吃呢?但必须要声明,这一切与文明、伦理和道德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图文由老杜原创、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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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倒西歪前后上下,南腔北调酸甜苦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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