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尊敬的客户:
为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我行积极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共同发布的《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中支协发〔2024〕112号),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经营成本,相关优惠措施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后,将继续延长优惠期限,优惠期限三年,至2027年9月30日止。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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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