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月25日),香港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就司法機構在法庭運作中使用科技展開討論。討論中,司法機構交代了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選定司法程序的進度。
司法機構表示,今年1月至5月期間,終審法院就4宗選定案件試行直播,共有約1.7萬人觀看直播,觀看重播人數約為9,900人。
據了解,法律界、傳媒及公眾對庭審試行直播的反應普遍正面,司法機構正進行檢討,以制訂日後直播的運作細節。
此外,司法機構還提到,今年7月頒布的首套為法官、司法人員和司法機構支援人員,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指引提出,要負責任並審慎地使用AI。
法官及司法人員應確保所有司法決定,繼續由他們獨立並親自作出,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允許AI代替履行司法職能。
採用AI取得的資訊後,法官及司法人員最終仍須負上個人責任。
法官及司法人員不應在開放或公開的AI聊天機械人中輸入任何私人、機密或敏感資訊,輸入內容必須足夠寬泛且已隱去姓名。
司法機構強調,使用新科技固然有助提升法庭運作效率,但不應損害秉行司法公義至關重要的基本指導原則,包括司法公平和公正。
雖然香港是剛開始嘗試庭審直播,但這一制度在內地已經推行多年——
2016年7月,中國庭審公開網上線試運行,最高法院宣布對所有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在該網站實行互聯網直播。2017年12月,全國3,520家法院實現全接入、全覆蓋目標。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及中國庭審公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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