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医管新世界
来源:医保局官网、康知了
国家医保局在23日发布通报称,在今年飞行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对自查自纠敷衍应付,对已提供清单的问题不主动自查整改,履行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严重不到位。
今年以来,康复方面违规被查的情况尤为突出。多家医疗机构在康复服务领域存在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康复项目、夸大康复效果、违规收取康复费用等。
值得注意的是,因治疗单填写不规范而暴露违规细节的情况不在少数。一些医疗机构在记录患者康复情况时,存在字迹潦草、项目不清、数据不实等问题,使得监管部门在审核时能够轻易发现其中的漏洞和违规之处。
以下便是因康复治疗单不规范而被官方通报:
眉山成北医院涉嫌“七吻合”不一致。该院康复科患者医嘱开具为“红外线治疗”,理疗治疗单无具体执行次数及照射区,但每日收取2—4个照射区的“红外线治疗”费用,涉及违规数量7832人次;该院康复科患者医嘱开具为“中频脉冲电治疗”,理疗治疗单无具体执行次数及部位,但每日收取2个部位的“中频脉冲电治疗”费用,涉及违规数量5415人次。
眉山市彭山区公义镇卫生院涉嫌“七吻合”不一致。该院使用无康复技师资质或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部分开展该项目无康复科会诊记录和治疗记录单,涉及违规数量175人次。
泉州市一医院及其多名康复治疗人员因违反医疗管理规定,被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此次处罚事件涉及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及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执业等问题,7名治疗师与1名助理医师共被罚款9.9万元。
经垫江县医疗保障局抽查垫江县中医院、垫江华府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曙康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康复理疗住院病历,发现该院存在传输对照错误、记录混乱、超限项目、过度医疗、虚增费用的违规违约行为。
康复治疗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记录单,记录单可以直观地反映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
部分地区的医保部门对记录单的内容有明确要求,如成都市规定康复治疗项目的记录单除了参保人的信息外,还应包括项目名称、执行时间、执行次数、执行人员、参保人签字等信息。
理疗执行单常见不规范的情况有:
1 无具体执行时间:部分康复理疗对执行时间有要求,如电针适宜时间为15-30分钟。若没有记录起止时间,无法证明治疗的规范性;
2 签字不及时:操作者和患者的签字不及时,无法体现操作的真实性;
3 时间重叠:同一操作者同时治疗多个患者;
4 时间顺序不合理:先进行有创操作的理疗,再进行无创理疗;
5 操作无具体位置:部分项目按部位或穴位计费,若没有具体的执行位置,计费依据无法体现;
6 七吻合不符:理疗执行与医嘱或会诊意见不一致;
7 笔迹不一致:存在代签名的情况;
8 位置重叠:同一患者在同一位置或穴位同时接受多个理疗项目;
9 记录不实:执行记录与患者或操作者的描述不一致;
10 信息错误:患者的基础信息错误,如床号、年龄等。
注:治疗人员的排班与各种记录、计费之间应具备合理性。在日常工作中,有时医务人员排班显示休假,但执行单上仍有其签字,或者执行单显示的理疗执行时间段内该医师未上班。
《康复治疗记录》要求包括诊断、种类、部位、方法和时间等要素,缺一不可。无论是卫健委还是医保部门,都非常重视患者参与治疗的真实记录。因此,大家在填写治疗单时,一定要按照规定书写,谨防被发现错误。
此外,使用无康复技师资质或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也是一种严重的违规行为,这方面医疗机构一定要注意。对于无证实习的员工,务必需要在医师指导下进行操作、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