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祭日,由国家权力机关决定设立。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国家公祭日,也是全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石桥中心小学全体师生齐聚操场,举行公祭日活动。
在庄严的国歌声过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张美玲老师在国旗下介绍南京大屠杀这一历史事件,让同学们了解侵华日军的罪恶行径,呼吁全体队员不忘历史,珍爱和平。
届时,全校师生集体默哀一分钟,向所有在战争中失去生命的同胞们致以最深的哀悼和缅怀。
师生代表们依次走上前台,他们手中紧握着笔,脸上洋溢着严肃而坚定的神情。在众人的注视下,他们在横幅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以此表达对勿忘国耻的深刻铭记以及振兴中华的坚定决心。
一至六年级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会课上,班主任老师向同学们介绍南京大屠杀的具体背景,与队员们重温那段屈辱的历史,同学们深受触动,立志好好学习,珍惜当下的幸福生活。
三、四年级的同学们绘制了主题手抄小报。他们用稚嫩的笔触和真挚的情感,勾勒出对先烈及逝去同胞们的深切悼念。每一幅画作都凝聚着孩子们对历史的沉思和对和平的向往,展现了他们幼小却坚定的心灵力量。
五、六年级的同学们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南京大屠杀》,撰写观后感。在观后感中,同学们流露出对侵华日军暴行的深切愤怒与强烈谴责,同时也深刻反思了历史教训。他们纷纷表示,要铭记历史,不忘国耻,立志奋发图强,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表达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坚定决心。
撰稿|张美玲
初审|王 丹
二审|张 涛
终审|李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