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宣言

文摘   2024-09-30 23:01   蒙古  


素材来源:蒙古国总统办公厅,“MN同传”编译了该文,以飨读者。本文观点仅供参考,不代表MN同传”立场。
应蒙古国总统呼日勒苏赫的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越南进行了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两国发表了一份全面的联合声明。
蒙古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在蒙古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交70周年之际,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兼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应蒙古国总统呼日勒苏赫的邀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日对蒙古国进行了国事访问。访问期间,蒙古国大呼拉尔议长阿玛尔巴伊斯格楞和总理奥云额尔登会见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苏林。
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了蒙越传统友好关系70年来的不断扩展和加强,并就两国合作的前景以及共同关心的广泛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
蒙古国将越南视为东南亚的重要伙伴,并确认愿意扩大和发展互利互补的各领域关系与合作。越南已确认,愿意尊重蒙古爱好和平、开放、独立、多支柱的外交政策和“第三邻国”政策,并将两国关系提升至新的高度。
两国元首一致认为,深化蒙越关系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也有利于加强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可持续发展,并同意在以下领域扩大合作:
一、加强政治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各级别代表的互访和交流,为扩大两国人民的密切关系提供政策支持。此外,决定探讨在两国部委、其他政府机构以及首都和地方之间建立新的合作机制的可能性。
双方将推动蒙古和越南两国高层立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包括议会常务委员会、友好小组、妇女和青年成员之间的合作达到新水平,重新制定2017年建立的议会间合作文件。2018年,地区和国际议员同意继续在论坛等国际组织框架内相互支持与合作。
双方将规范两国外交部政治磋商机制,就双边合作、外交政策、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定期交换意见,探讨建立多边对话机制。
二、扩大防务和执法合作。
元首们高度评价近年来安全防务领域合作取得的进展,决定常态化各级代表的交往、会晤和对话。
双方强调继续扩大两国执法和安全机构关系的重要性。
在此背景下,确保双方合作文件得到落实,缔结安全和预防犯罪领域的协定和协议,交换信息,预测和分析涉及两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战略问题,并作出联合评估,同意合作。
三、扩大贸易、经济、投资等领域的务实合作。
元首们强调发展真正、富有成效和全面的经济合作,规范双边经济合作机制,包括规范政府间委员会会议作为贸易、经济、科技合作的机制。
双方同意密切合作,以增加蒙古和越南的贸易额,明确在两国工商会合作框架内设立的“商务理事会”的重要性和作用,加强联系企业家之间的联系,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意通过支持经营。
元首同意在改善投资环境领域交流经验,考虑签署《投资促进和相互保护协定》。
四、农业、科技、道路、交通、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劳工、环境、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不断深化。
在两国元首于2022年签署的《蒙古食品、农业和轻工业部与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农业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框架内,农业部门合作同意更新业务方案。
双方表示相互支持加强农业部门发展政策和计划进一步实施措施的信息流通,为农产品出口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研究和引进农业领域的先进技术。
两国元首同意确保落实蒙古国和越南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包括科学技术分委会议定书,在科学、先进技术、创新、信息和沟通。
两国元首同意致力于解决公路运输和物流障碍,确保两国在公路、铁路、航空、海运等领域签署的文件得到落实。
蒙古国将支持越南加入中蒙俄2016年签署的《关于沿亚洲公路网国际道路运输政府间协定》,建立中越蒙之间货物运输机制决定继续研究这个问题。
双方将确保落实2022年签订的《蒙古文化体育旅游青年部与越南文化体育旅游部关于文化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共同文化、艺术和体育代表之间商定实施合作措施和方案。
增进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友谊和相互了解,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合作,加大旅游优势和旅游优势的相互促进。两国资源优势互补,旅游业决定坚持在交流发展政策和管理经验和信息的方向上积极开展合作。
在蒙古国政府和越南政府关于教育领域合作的协议框架内,双方同意在培养两国学生学习满足各自需求的职业方面进行合作。
在2017年签订的《蒙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越南劳动、残疾人和社会事务部谅解备忘录》框架内,双方将继续研究提供和接收劳动力的可能性两国劳动力市场所需的领域。
越南高度评价蒙古国在减少气候变化负面影响、防治荒漠化、绿化蒙古草原、河谷和沙漠地区、保护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努力,包括蒙古国总统发起的“十亿棵树”全国运动决定在规划区域开展适宜植树造林研究。
双方同意探讨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联合项目和计划的可能性。
双方将研究制定信息和通信领域合作文件,交换有关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进程的新闻、信息、照片和视频,强调加深人民之间相互了解的重要性,并达成一致。加强信息通信领域合作。
五、扩大国际和地区合作。
元首们高度赞赏国际和地区组织内的密切合作。各方就共同关心的地区安全、政治和国际形势等问题定期交换政策立场,并确认将继续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框架内密切合作。
此外,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区域合作联盟(ASEAN)、亚欧会议(ASEM)、东亚峰会等地区,越方与国际组织密切合作,在东北亚安全问题“乌兰巴托对话”倡议框架内支持蒙古扩大和加强与东盟国家关系,并重申支持蒙古加入东盟的要求APEC成员扩大期间。
各方同意重点扩大在应对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威胁方面的合作。
蒙古国将参加2026年举行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荒漠化、保护环境作出贡献,并积极与国际社会合作社区。
双方认识到维护南海稳定、和平与安全以及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重要性。
元首们一致表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蒙古国进行国事访问,为确定两国友好合作前景和方向作出重要贡献。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对蒙古国总统呼日勒苏赫和蒙古人民对越南高层和高层代表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诚挚谢意在对蒙古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以下文件:
《蒙古司法和内政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司法部关于法律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蒙古司法和内政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社会保障部关于网络安全和打击网络犯罪的谅解备忘录》;
《蒙古道路交通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交通部关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蒙古文化、体育、旅游和青年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文化、体育和旅游部关于旅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蒙古首都乌兰巴托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河内友好合作备忘录》;
《蒙古科学院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科学技术研究院谅解备忘录》;
《蒙古科技大学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立大学谅解备忘录》。



蒙研社
开展蒙古国研究,推动中蒙“产学研”合作,助力中蒙民心相通!(曾用名:MN同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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