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开分:坚持依法统计 依法治统 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时事   2025-01-27 12:00   新疆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水平,夯实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党组书记、总队长  施开分 / 文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水平,夯实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实统计支撑。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会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

这次统计法修改,突出政治引领。从政治属性看,新修改统计法注重从法律制度层面落实和体现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坚持党的领导要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始终牢记新疆各级国家调查队作为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首先是政治机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这次统计法修改,体现人民立场。从立法目的看,新修改统计法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致力于真正让统计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统计获得感。新疆各级国家调查队承担着大量的民生调查任务,要坚持“为民调查、崇法唯实”,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厚植为民情怀,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切的问题,认真履职尽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反映重要民生指标。要积极改进方法制度手段,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把服务民生、造福人民、提升人民群众统计获得感作为使命担当和理想信念。

这次统计法修改,强化刚性约束。从顶层设计看,新修改统计法对统计监督等统计基本职能予以充实,对统计调查等统计基本制度予以补充完善,对统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予以强化,补齐法律制度短板弱项。新疆各级国家调查队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准则,恪守统计职业道德,始终坚持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扎实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做好形势研究和统计监测分析,强化数据发布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高质量统计服务。

明确重点任务,切实统筹抓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

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队系统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是指引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行为指南。国家统计局党组要求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统计改革重点任务,同时把防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新修改统计法施行以来,新疆调查总队党组从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部署要求,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研究制定《新疆调查队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实施计划》,不断提升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局有关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专题讲座,主要领导靠前赴调查一线讲法宣法,带动本单位、本系统形成学习热潮,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注入澎湃动力。

治国理政,关键在人。近年来,新疆各级国家调查队主动与当地统计局共同对接有关部门,推进将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知识列为当地党委、政府有关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培训课程,促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新修改统计法施行以来,新疆调查总队着力抓好“关键群体”的学习,注重开展“嵌入式”普法,利用赴多地开展调研指导、巡察反馈、执法检查之机,向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统计调查系统党员干部宣传解读新修改统计法,督促增强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同时,结合统计现代化改革需求,积极引入和培养新型统计人才,着力提升统计现代化能力。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大法,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扎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就是要使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修改统计法施行以来,新疆调查总队通过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向现场观众、商场经营户以及各族群众广泛宣传新修改统计法;通过阅报栏发布“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宣传标语;借助新疆调查微讯和各地融媒体平台加强网络宣传,让新修改统计法第一时间走到人民群众身边。

主动担当作为,全面纵深推进新修改统计法的落地见效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统计法,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关键在于进一步聚焦防治统计造假,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全面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

保持高压态势,推进规范执法,保证新修改统计法确定的制度原则规则深入全面实施。贯彻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巩固拓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加大重要民生指标数据质量核查力度,提升执法监督检查针对性有效性,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盘活全系统执法资源,促进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紧扣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执法实务培训,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检查质量效能。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贯通协调,根据新修改统计法做好相关统计调查制度配套修改完善。注重统计调查配套制度与重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协调衔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坚持统计工作的人民性,合法合理采集使用个人和企业数据,有效保护统计调查对象隐私信息和合法权益。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依法推进统计改革,护航统计现代化,稳步构建统计监督新体系。着力推动统计执法与专业调查协作配合,持续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对接,深化外部贯通协调,推动信息共享,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坚持守正创新,提高统计能力,以新修改统计法为牵引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统计数字化转型,形成数字化、智能化统计数据生产流程。积极推进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抓住统计云和智慧统计建设契机,加快建立数字化调查所需的数据采集、清洗、处理、管理、分析、共享体系。积极探索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多源数据满足高频、多维、精准的统计数据服务需求,持续提升多维数据源获取能力,持续增强数据生产能力,持续完善统计现代化方法制度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更高质量的统计服务保障。


来源:《今日新疆》2025/2
编辑:杜慧婷
审核:李   晔
监审:徐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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