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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条线管理与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及审计巡察典型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要求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提升招标投标政策效能。同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中央企业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水平,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要求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中央企业除自愿采取招标方式外,应当选择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四种方式之一进行。建立健全企业采购管理体系,全面推动采购管理规范化、精益化、协同化、智慧化发展。
为帮助广大央国企及时掌握两个意见精神,优化招标投标程序,促进企业招标采购提质增效,帮助采购人建立系统的适合本企业的制度体系,赋能从业人员采购管理水平,决定举办“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条线管理与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及审计巡察典型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班”。本次研讨班结合两个意见,聚焦各级央国企招标采购体系建设、实施程序、专项治理、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集中采购、采购寻源以及供应商管理等内容,围绕“如何管采购、如何干采购、如何监督采购”主题开展,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选派相关人员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解读
2.《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解读3.《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解读1.非招标采购各自的特点以及适用情形(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2.采购策划(需求编制)的主要内容、流程和实践方法2.供应商寻源、供应商绩效评价、供应商库分级、更新、供应商激励与协同的目的、具体操作思路及方法建议各地招标采购行政主管部门、国资委相关部门、各公管办、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央企、各级国企分管领导及招标采购、供应链、基建后勤、项目开发、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资产、投资决策、法律、生产运营采购管理、合同法务等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资产评估、监理、房地产、设计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相关领导及从业人员。
3600元/人(含培训、资料、课件、场地、中餐、专家交流、结业证书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招标》期刊“国企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电子版,该证书统一编号建档备查。学员须提交本人电子版2寸蓝底高清照片(JPG格式413*626像素)。
注:组织其他单位或同一单位报名参加6人以上可减免1人培训费用。A:1500元/人(含培训、电子课件、资料、发票等费用)。
B:3500元/人(含证书、培训、电子课件、资料、发票等费用)。培训结束后由颁发《项目总监》、《采购经理》、《招标经理》或《商务经理》证书。证书申报材料(电子版):2寸白底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书全国认可通用,网上可查询。注:报名汇款后发送课程链接及课件,学员凭账号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可回放半年)。组织其他单位或同一单位报名参加6人以上可减免1人培训费用(不含证书)。联系人:谢老师
电 话:13520889564(微信)
邮 箱:33534346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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