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关键点分析
文摘
2024-11-15 18:00
上海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是中国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事件,其修改内容和方向备受学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可能会成为华政刑事诉讼考研的具体内容。辩护制度完善:本轮修法中,辩护制度的完善是一个重要议题。学者建议加强律师职业权利保障,将侵犯律师辩护权纳入司法责任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程序性制裁机制。修法重点问题:陈卫东教授指出第四次刑诉法修改应当着重解决的十个问题,包括重建刑诉法的结构、全面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增设违反程序的制裁后果、增设涉案企业合规制度、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机制、修改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律师辩护权、调整渎职案件管辖权、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制度以及进一步完善证据立法。庭审实质化:有学者提出,我国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不高,建议在此次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中,对“以审判为中心”及庭审实质化予以立法回应,调整优化相关制度。法典化趋势:一些学者认为,法典化是大势所趋,建议《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大幅度增加条文至600条左右,完成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涉外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增设涉外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或将成为此次修改内容。辩护权保障:在认罪认罚制度下,存在控辩失衡的问题,需要在修法中予以关注和解决。无效诉讼行为制度:建议在修法中明确侵犯辩护权的程序违法后果,建立无效诉讼行为制度。这些修改旨在更好地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性,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刑事诉讼法》的第四次修改将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