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定了!不需要社保!中山有房就能入户
楼市
2024-12-14 18:18
广东
中山入户再放宽!
刚刚,中山发布宣布全面放开放宽,
中山入户新政曝光
!
中山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新型城镇化规划及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符合本规定相关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三条 市、镇人民政府(区管理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公安机关负责审核、办理入户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人才引进、收养救助、退役军人安置受理等相关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类型人员落户工作。
第四条
全面放开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持有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但申请时在我市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落户中山,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
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户口登记在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无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户口登记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参保地属地居委会(社区)集体户。
第五条 在我市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形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3.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4.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规定准予引进的人才。
上述情形人员申请入户前须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取得人才入户资格。
第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入学、毕业、转(退)学按以下情形办理户口登记:
1.非中山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按“先入户后就业”政策将户口迁入本市。
2.非中山户籍的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可自愿将户口迁入可办理新生户口迁移的学校集体户;毕业后应办理户口迁移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就读期间未将户口迁入我市的,毕业时可迁入我市。
3.因就读已办理户口迁移至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本市生源,在毕业、退学、转学、辍学时,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第七条 在本市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户籍人员,其在我市居住生活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亲属投靠。
第八条 本市户籍收养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并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可申请将被收养人户口迁入本市收养人名下。
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弃婴(弃童)和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且尚未落户的其他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向该机构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登记户口。
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受助人员,由救助管理机构报请所属民政部门在公办福利机构(安置场所)进行安置,福利机构(安置场所)向本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提出安置人员入户申请。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具有本市户口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或在本市恢复户口:
1.参军退役回本市;
2.历史遗留的劳改释放或解除劳教、刑满释放等人员回本市;
3.持户口迁移证件或遗失户口迁移证件在迁入地未入户而回本市;
4.原失踪被注销户口后又重新出现的人员,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
5.因结婚将户口迁到外省(市)夫家,现离婚(不含已再婚)且已回本市居住、就业;
6.因弄虚作假非法落户后,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被迁入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回原户口迁出地恢复户口。
第十条 中央和省属事权单位工作人员户口迁入我市,按照《关于明确中央和省属事权单位在职人员户口迁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办理。
经国家、省、市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广东省和中山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入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迁入户口的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经查实存在隐瞒、欺骗作出虚假承诺的,或者使用伪造、编造的虚假申请材料等情形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已办理入户的,予以注销,责令申请人回原户籍迁出地恢复户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审核及办理户口迁入本市过程中,除发改部门核准收取的证件工本费外,公安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以办理户口名义违规收取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涉及的户口迁入按以下原则办理: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户口迁移至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没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按以下顺序登记入户地址:将户口迁入申请人父母名下房产(经房屋产权人同意)或人才公共户(仅限人才入户)、工作单位集体户(无集体户的,迁入单位属地居委会(社区)集体户)、实际居住地属地居委会(社区)集体户。本规定已明确落户地的除外。
第十四条 本规定涉及的“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本市内登记在申请人本人、配偶、子女(含继子女、养子女)名下,不动产权属证书等能证明合法来源的,房产用途栏记载为“住宅”的房屋。
本规定涉及的“住宅房屋”是指依照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合法建造、且已编制标准地址的居住类房屋,不含人防使用区域,地下室,人物混居场所,车房(车库)或改装成住宅的车房(车库),仓库,商(店)铺及夹层,改造成旅馆或酒店的公寓,移动居所、茅棚、危房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日常居住情形的建筑物或物体。
本规定涉及的“标准地址”是指行政区域、街路巷、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自然村、建筑物及单元房屋等地址元素标准化的表述,必须符合导向清晰且唯一的原则,格式一般遵循“行政区域+街路巷(含住宅区、工业区、商业区、自然村等)+建筑物+单元房屋”的结构化规则。
本规定涉及的“原籍”是指对外市、县而言,本市为原籍。
本规定涉及的“参保”是指申请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含省直单位参保,不含补缴)。申请人应按法律规定购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并出具参保证明或缴费证明。
本规定涉及的“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是指申请人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或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受理单位通过系统核实)。
本规定涉及的“实际居住地”是指申请人申请时在我市公安机关申报有效居住登记信息或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上登记的居住地址。
本规定涉及的“在我市工作”是指在我市参保或缴纳工薪个税。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以往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明确的户口迁入登记事项,参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依据本规定分别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指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70 号)同时废止。
【关注】
中山3个游乐园,被这个本土企业接手
【快讯】
孙文东路东区段,正研究改造方案!
【快讯】
突然!世光创建,债权再被拍卖!
【踩盘】
实探!中山这盘,清盘价4字头!
中山沙滩公园
有新动静
中山房叔
这是一个让你相见恨晚的中山房产号。
最新文章
人人人人人!今天,中山欢乐海岸奇遇时光乐园震撼开业,挤爆了!
现场探秘,新王登场!中山西区,终于又有巨幕平层
定了!直通巴士,签约通车!中山石岐⇌香港!
正式官宣!中山二桥,12月30日上午通车!
天!中山有法拍房,溢价200万卖出
家长们挤着进西区!中山首个学位分级预警镇街公布
上午摘地,中午动工!保利速度,中山颤抖!
龙湖官宣,首进中山城区!携手建华打造第4代住宅!
7.08亿!刚刚,保利拿地,要建中山顶豪
1730户,54万㎡!这场年度交付,挺起「半壁马鞍岛」
真不要停放架空层了!刚刚,中山这个小区,电鸡起火!
今天,兴中广场电影院,复活!
4.66亿!刚刚,中山城区成功卖地!
本土企业,疯狂「搬回」中山!
定了!中山又一家商超,12月27日开业!
突然!中山城区5个红盘,要清盘了
6X万买低密四房!这个神户型,在中山都能横着走
新进展!澳科大合作办学,中山要建独立大学!
25日试体验!中山欢乐海岸奇遇时光乐园,可以买票了!
票价17元!火炬深中跨市公交专线,23日开通
猛!冰雪世界、孙中山故居改造...翠亨新区8大项目曝光!
突然!中山这个20多年乐园,要改造
挂牌!深中跨市公交-火炬专线,即将开通
坦白讲,中山救市,已经梭哈了!
官宣!中山又一旧改,停了?
什么?!中山有业主,把承重墙砸了?
确定!中山,开始迈进「轨道时代」
中山住建:港人买房,最高免费送3年船票
定了!不需要社保!中山有房就能入户
东区最被“低估”板块?
刚刚!重磅官宣!中山存量公积金利率,下调!
短短一年,中山3个游乐园,被这个本土企业接手
官方:孙文东路东区段,正研究改造方案!
突然!世光创建,债权再被拍卖!
实探!中山这盘,清盘价4字头!
突发!中山全新盘备案价曝光,直冲4万/平!
真难啊!中山这个商业,再被拍卖
官方:中山海雅缤纷城,2025年中开业!
刚刚!中山江景新盘开卖,均价7字头
最新情报!中山人收下这份攻略!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拿地17年未动工!中山这块地,咋回事?
PK壹加壹?超市黑马,加码中山!
中山第一个旧改!马山规划大调整:商业变宅地!学校变更大
定了!中山新大型商超,12月15日开业!
止跌回稳?中山楼市,11月数据出炉
刚刚!翠亨发话:香山中学和海湾城小学,要加快建设
官方定调!中山旧改,还能拆!
官方回复:深中跨市公交火炬专线,正研究开设!
官宣!金马游乐与华侨城,合作经营中山科技乐园
中山第一批提前还贷的人,后悔了?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