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收录于《农业工程技术-农业信息化》2024年第5期,目次41
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乡村振兴战略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该文分析了山东莱州市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实践与经验,详细阐述了莱州市通过政策环境优化、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农业产业化与品牌化、绿色发展与生态保护等多方面措施,促进了农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了农民增收。并建议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经营主体规模,完善产业链条,更新经营理念,提供融资支持等措施促进区域均衡发展,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在当地的落实。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莱州市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意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乡村振兴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面临“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根植于农村并服务于农户和农业,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利用现代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业产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市场反应灵敏,采用新技术、新模式,通过品牌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山东莱州通过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多方面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为乡村全面振兴作出了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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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莱州市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西部,属胶东丘陵地带,全市陆域面积1928平方千米,海岸线108千米。2023年,莱州市农林牧渔业产值1312.8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其中,农业产值585.87亿元,增长4.8%。莱州市以种业产业为核心,打造多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形成集种子科研、生产、加工、推广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其中玉米良种推广面积超过14亿亩。
截至2023年末,多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在莱州市建立起来,拥有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7家、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93家、市级龙头企业318家,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8322户、家庭农场7180户,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特点鲜明、与农民紧密相连的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协同发展,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同时,莱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改善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的同时,为农村提供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经营体系向开放型、商品化转变。
莱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措施
2.1 政策环境与支持体系
莱州市政策环境的优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通过财政资金的优先支持和投入力度的加大,政策环境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增强其发展动力。2024年,莱阳市积极参与烟台市组织开展的各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储备情况摸底行动,依据《关于开展第十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加强示范引导,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建示范农民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数十家。根据烟台市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莱阳市开展示范社示范场创建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与山东省厅及烟台市积极对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相关工作,已接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430万元中的部分资金[1]。
2.2 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于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通过科技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新品种的开发、生产工艺的改进,推动农业产业向高附加值转型,实现产业升级。人才培养可以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有助于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运营水平和创新能力。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被激发出来,能更好地推动农业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2023年莱州市农业农村局与青岛农业大学合作,建立了“山东莱州甘薯科技小院”,立足于甘薯新品种选育与改良、脱毒苗快繁、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等问题,将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生产实践和产业需求紧密结合,开展联合攻关,以莱州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甘薯产业的发展,为农民增收增效提供科技服务与人才支撑[2]。通过与高校合作,莱州市还加速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如航天育种基地的建立,将航天育种的最新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相继研发出了新的航天产品,包括航天姜茶、大豆粉等,进一步完善了产业链,推动企业产品创新与市场深度融合,增强市场竞争力。
2.3 农业产业化与品牌化
通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促进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通过资源的共享和优势的相互补充,能够促进农业经营方式向现代化转型,并以此带动农民增收,实现共赢。莱州市积极发挥政府职能,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及时发掘典型,对已形成的产业联合体进行梳理,助力打造农业产业联合体示范主体。推动建立以粮食、苹果、大姜、生猪养殖等产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利用冷链物流建设等资金支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者明确各自在联合体中的位置,形成产业集群效应。品牌化方面,“莱州大姜”成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创登海等7个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莱州韭菜”和“莱州由家苹果”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山东蓝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泽潭渔业合作社创新建立“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新模式,引导小养殖户参与海洋牧场的建设,利用分层次立体化养殖和全方位一体化服务,每年带动渔民户均增收10万元以上。
2.4 绿色发展与生态保护
绿色发展与生态保不仅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也是响应国家政策、满足市场需求、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采用绿色技术和生产方式,能够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还有助于培养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其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影响力。莱州市积极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市各类种粮主体(含种粮农民和新型粮食种植主体)。2021年共落实补贴资金6859.4万元,2022年的补贴资金也按照上级政策标准发放。莱州市积极引进了多家国内畜牧业的领军企业,如海大养殖、环山养殖、天普阳光、益生种禽和新希望六合等,致力于推广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通过将畜禽粪便进行发酵处理和利用,以及建立配套的生态农场,该市实现了种植与养殖的良性互动,即通过种植促进养殖,同时养殖又反过来促进种植,使得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100%。此外,针对小型养殖户分散、管理不便的问题,莱州市在全省率先采用了生物酶薄床养殖技术。这项技术不仅实现了环保养殖的“零排放”,还有效提升了生猪的产量。目前,已有200多户养殖场采用了这种技术,推广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减少了20多万吨的畜禽粪便排放,帮助养殖户增收超过1000万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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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2018年至今,莱州市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500余家,居烟台市第1位,打造烟台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十个家,全市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近30万农户,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迈出了坚实步伐。但是,还应看到,当前莱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面临着基础设施落后、经营规模和集约化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莱州市还需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经营主体的规模和集约化水平,完善产业链条,更新经营理念,提供融资支持,加强政策扶持力度以及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等,进一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作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烟台市市农业农村局. 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OL]. https://www.yantai.gov.cn/art/2024/4/9/ art_61378_3179728.htmL [2024-04-09].
[2] 青岛农业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山东莱州甘薯科技小院”正式挂牌[OL]. https://news.qau.edu.cn/content/keji/6a1390dbe94b437ab38a34e09bb058ee [2023-10-12].
[3] 农民日报. 山东省莱州市“三个坚持”推动现代农业绿色发展[OL]. https://www.farmer.com.cn/2022/08/12/wap_99897883.htmL [2022-08-12].
作者单位:莱州市文峰路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http://www.nygcjs.cn/cn/article/doi/10.16815/j.cnki.11-5446/s.2024.1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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