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四人变更为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二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
张静来先生和钱耀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仍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减持。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2年9月2日,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共同签署《一致行动确认及协议》,约定在任何涉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天精工”)的决策事项均先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效期至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2019年11月5日,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共同续签《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60个月。
在上述协议的有效期内,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作为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守了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共同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11月4日到期且不再续签。上述四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四人变更为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二人。
二、权益变动前后变化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1、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直接持有公司38.69%的股权。宁波海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企业管理”)持有的海天股份全部28.93%的股权之投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张剑鸣先生,委托期限至公司四名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11月5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之日为止。四名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海天股份30.35%的股权。
2、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香港”)直接持有公司34.12%的股权。安信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维尔京”)持有的安信香港全部36.14%的股权之投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张静章先生,委托期限至公司四名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11月5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终止之日为止。天富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企业”)持有安信香港55.07%的股权,四名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天富企业64.40%的股权。
3、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天富”)直接持有公司3.88%的股权。张剑鸣先生持有海天天富的第一大股权(占比29.28%)并担任执行董事。
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及钱耀恩先生通过海天股份、安信香港、海天天富共同控制公司 76.69%的股权。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注:张静章先生与张剑鸣先生为父子关系。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与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之间无亲属关系。
2024年11月5日,公司收到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共同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11月4日到期且不再续签。同日,海天企业管理、安信维尔京分别与张剑鸣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海天企业管理将其持有的海天股份全部28.93%的股权、安信维尔京将其持有的安信香港全部36.14%的股权之投票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张剑鸣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1、海天股份直接持有公司38.69%的股权。海天企业管理持有海天股份28.93%的股权,张剑鸣先生可行使海天企业管理的100%表决权。张静章先生和张剑鸣先生合计直接持有海天股份22.27%的股权。
2、安信香港直接持有公司34.12%的股权。安信维尔京持有安信香港36.14%的股权,张剑鸣先生可行使安信维尔京的100%表决权。天富企业持有安信香港55.07%的股权,张静章先生和张剑鸣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天富企业45.71%的股权。
3、海天天富直接持有公司3.88%的股权。张剑鸣先生持有海天天富的第一大股权(占比29.28%)并担任执行董事。
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通过海天股份、安信香港、海天天富共同控制公司76.69%的股权,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规定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张静来先生、钱耀恩先生四人变更为张静章先生、张剑鸣先生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海天股份和安信香港。
张静来先生和钱耀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海天股份、安信香港、海天天富仍将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大股东信息披露、减持额度、减持限制等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及相关信息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