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速递|赵云&余佳颖:月球站所的法律地位浅析

学术   社会   2024-03-28 18:04   中国香港  

点击上方蓝字HKUCCL关注我们~



月球站所的法律地位浅析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37卷第2期


作者
赵云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郑家纯基金国际法教授兼副院长

余佳颖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
博士候选人


简介


目前的月球活动正进入新的阶段——月球站所的筹备与建设。然而,现有相关国际法规范尚需完善,其中月球站所的法律地位是需首要考虑的问题。对月球站所法律地位问题的思考始于月球站所活动的特殊性:以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长远目标,开展于天体之上,将对天体表面固定区域进行使用且产生事实上的活动范围。合乎《外空条约》的月球站所建设是为全人类谋福利的自由探索和利用月球的活动,不存在既排他又永久地使用月球表面区域的情形,且在互惠基础上对他国开放。为此,建议在国际月球科研站活动中可考虑“非排他”或“有时限”二者择一的规范路径以履行相应的国际法义务,并且明确国际月球科研站对他国开放的“互惠”前提与“参观”范畴。同时,需将月球站所的以下四个方面作为判断其法律地位的具体考量因素,即月球站所的使用目的与活动范围大小,月球站所的可移动性,月球站所的使用期限以及月球站所信息的通知、更新与公开。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文章

HKUCCL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黄乾亨中国法研究中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