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调查专案组!鹤岗一农民社区试点“夭折”,2000余万元工程款无处讨要

楼市   2024-09-12 21:09   北京  

鹤岗市合兴家园有2栋楼已经住进了居民。王迎超/摄

 


东山区政府部门称区里成立了专案组处理此事,调查当年卖2号楼一事

中房报记者 王迎超 高中华丨鹤岗报道
“杨总又来村里要钱啦?”
面对合兴村乡亲们的调侃,鹤岗市永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俊丽羞恼不已,“你们是住上楼了,我们把楼建起来10多年了,却一分钱没看到。”
2012年,作为村招商引资企业,永升公司开始建设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合兴村合兴家园,共三栋住宅楼,该项目属于黑龙江在全省开展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新型农民社区的试点,得到了鹤岗市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重视。
但由于当年“抢政绩”的风气盛行,合兴家园项目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便仓促上马。合兴村村委会没有钱,时任村主任的陈祥阁称每个试点村可以得到省里2000万元拨款,让施工方前期垫资建设,永升公司垫付了2000余万元将合兴家园建至封顶,后期黑龙江省政府领导换届后,拨款却被叫停。
为了追讨工程款,杨俊丽与永升公司实控人杨永余无数次奔波于村委会、乡政府、区政府之间,得到的答复却往往是“再等等”“走诉讼程序”。高昂的起诉费用和漫长的诉讼过程让他们望而却步,合兴村村委会的换届更是让这笔债务仿佛成了“无头债”。
更令他们心寒的是,2020年,合兴家园的2号楼在被东山区政府出售用于安置动迁村民后,所得的款项却并未用于清偿永升公司的工程款。
9月6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鹤岗市委宣传部和东山区委宣传部门取得联系,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对方回复。
最新消息显示,东山区政府部门近期找到了杨永余进行协调,并称区里成立了专案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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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车后补票”
合兴家园3号楼已闲置多年。王迎超/摄
将时间拨回2012年四五月份,时任合兴村村主任的陈祥阁找到永升公司实控人杨永余,说是要在村里建楼,是属于全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试点项目。当时杨永余多次去了村里实地考察,还旁听了蔬园乡政府开会,陈祥阁告诉他将来省里会给2000万元专项拨款,资金方面肯定没问题。
综合考虑后,永升公司决定将这个工程揽下来,2012年8月1日工程正式开工建设。
“这个项目确实得到了鹤岗市各级领导的重视。”陈祥阁告诉记者,当时的鹤岗市委书记、市长、纪委书记曾多次开会布置工作,黑龙江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就在鹤岗,而鹤岗的示范村首提的就是合兴村,各级领导总来村里调研,甚至半夜都来,那会真得很风光。
对于陈祥阁的说法,记者从2012年7月10日印发的《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方案》和媒体相关报道中得到了印证。
据《黑龙江日报》公开报道,2012年3月29日上午,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启动仪式在东山区兴华村举行。时任鹤岗市委书记杜吉明公开表示,鹤岗市各相关部门正积极工作,争取在短期内把鹤岗市的城乡一体化工作抓出成效。同年2月中旬,鹤岗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设立了实现高标准城乡一体化的总体目标,即全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特色城镇化建设先行区、新农村建设样板区。同年7月份,《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方案》正式印发。
方案提到,抢抓鹤岗市被列入全省区域中心较大城市和沿乌苏里江四县(市)政策支持体系的难得机遇,全面提速鹤岗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关于蔬园乡合兴村,方案提到,2012年重点启动首批包括蔬园乡在内的6个整镇推进示范镇36个新型农民社区7个中心村建设,蔬园乡撤乡建镇,新建蔬园镇和裕民、合兴等8个社区。按照社区标准建设农民新型社区,让农民真正过上与市民无差别的生活。
为了推动工作,鹤岗市还成立了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鹤岗市农业委员会牵头。陈祥阁回忆,当时他从市里了解到的政策是,每个试点村省里会给拨2000万元启动资金,而且当时鹤岗要建松鹤生态新城,规划会占村里70多万平方米的地,加上征地补偿款,建设资金方面肯定没问题。
陈祥阁告诉记者,市里当时让他们先找一个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手续可以后补,就找到了永升公司。
永升公司与合兴村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施工款按月工程量进度拨付。“每次找村里要工程款都说领导正在办,等补贴款下来马上给,让我先垫资抓紧干。”杨永余告诉记者,2012年11月时,3栋住宅楼已经主体封顶,等到2013年9月,干完了抹灰、安窗户等工程后,当时3栋楼的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共180套住宅和96个车库,“现金投入1400多万元,加上材料人工费等超过2000万元,全是企业垫付的,光民间借贷就借了六七百万元,已经无处可借,我们实在垫不起了。”
至此,合兴家园工程正式停工。

记者注意到,一直到2013年5月7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才发文,同意将鹤岗市列为全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区域试点单位。而鹤岗市东山区的城乡一体化试点项目合兴家园已经在2012年8月未批先建开始施工,到同年12月底三栋住宅楼已经建设封顶。2013年,合兴村的建设规划等审批手续开始陆续启动补办程序,合兴村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后期还被市里点名和处罚过。

一位接近鹤岗市政府部门的知情人士表示,当年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从村到乡,从乡到区,一直到市委、市政府,各级主官都在“抢政绩”,先干快上,“先上车后补票”,不少项目都是在没有取得相应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建设的。村委会、乡政府、区政府都不具备开发建设的条件和资质,各级政府就各找门路,找建筑商、开发商垫资建设,结果后期政策有变,导致垫资的建筑企业深陷其中,十余年都要不回垫付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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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卖掉的2号楼
为了合兴家园的工程款,陈祥阁没少往当时的鹤岗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跑。2013年省里批复文件下来后,领导告诉他,资金马上就到位了,但最终事与愿违。
在陈祥阁的印象里,整件事的转折点发生在黑龙江省领导换届后。据他了解,原来的领导已经签完字要拨款了,结果新领导上任后,把拨款全部叫停。2014年,鹤岗市城乡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解散了,“这事就没人管了,我们也成了‘没妈的孩子’了。”
因为永升公司实在没钱继续垫资,后来合兴村又找了鹤岗龙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热公司”)将1号楼收尾,让回迁户成功入住。龙热公司还给村里建设了文化站、村政府办公楼、休闲文化广场等工程,但同样也被拖欠了工程款。
于是,龙热公司的农民工联合永升公司的农民工,一起逐级上访,讨要被拖欠的工资。
2018年,对合兴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国务院挂牌督办,并安排了专人到鹤岗调查。最终东山区政府分三年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补齐,总共600多万元。
杨永余告诉记者,2020年,鹤岗市交通局修路动迁,涉及合兴村村道旁边的部分住户,市里让交通局用动迁款850万余元购买了合兴家园2号楼安置动迁村民,“当时陈祥阁找到我,让我把2号楼剩下的工程干完,我说需要100万元能干下来,结果东山区政府找了另一个施工队,花了197万元,这笔费用也是东山区政府垫付的。”
“东山区政府与鹤岗市交通局签合同卖2号楼时,需要我们建筑方配合。”杨俊丽回忆道,村里说这是好事,把楼卖了还能把钱分一分,于是我们配合村里走了手续。
可令杨俊丽没想到的是,楼卖完了,钱却和她们没了关系。听说钱到了东山区后,她曾去区里找,但没人接待根本进不去,又去了蔬园乡询问,得到的答复却是,这事和永升公司没关系,卖的是合兴村的楼,而合兴村拖欠农民工工资,东山区垫付了这笔钱,加上2号楼的收尾工程款,钱全部被区里扣掉了。
“合兴村建楼时一分钱没花,卖楼应该先支付拖欠的工程款,要偿还不也应该优先给我们第一债权人进行结算吗?”杨俊丽质疑道,当时东山区政府为了平息上访出钱垫付的农民工工资里,还包括龙热公司的一部分,但龙热公司跟2号楼一点关系没有,怎么能把账算到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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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调查专案组
10多年来,杨俊丽、杨永余记不起多少次到村里、乡里和区里讨要工程款,合兴村换届后,新来的村书记称,开发的事她没经手,账目也没接,让他们去找陈祥阁。而蔬园乡和东山区的领导则让他们走诉讼程序,起诉合兴村村委会。
“且不说合兴村村委会有没有这个能力偿债,我们曾找过律师,到东山区人民法院打算立案起诉,结果3年了也没立上案,去了就说让等等,也没给过书面材料。”杨俊丽告诉记者,另外,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光起诉费就要数十万元,这对他们来说也是无法承担的。
“当年盖楼欠下了不少外债,包括民间借贷,各种网贷几乎都借遍了,每个月要还的利息就要10多万元,建楼的机械设备后来都当废铁卖了。”杨永余苦涩地说。
不过好在,最近这段时间,东山区政府部门找到了杨永余进行协调,并称区里成立了专案组处理此事,调查当年卖2号楼一事。
黑龙江省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首批试点项目合兴家园后期为何“无疾而终”?鹤岗市当时成立的城乡一体化办公室何时解散,为何解散?鹤岗市各级政府及领导提出“边干边办手续”,该项目目前相关手续是否办理完毕?合兴家园项目2号楼被卖,为何没有清偿拖欠该楼施工单位垫的工程款?对于当事人杨永余、杨俊丽反映的情况,鹤岗市各级政府部门做了哪些工作,后续将如何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9月6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与鹤岗市委宣传部和东山区委宣传部门取得联系,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前,并未得到对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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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委:樊永锋
责任编辑:温红妹
审读:戴士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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