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并全面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举措,遵循财政部关于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的最新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航天中心医院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全面上线,医院将停止提供医疗收费纸质票据服务。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和以往使用的医疗收费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患者就医缴费后,医疗费用报销的法定凭证。
届时,患者可通过航天中心医院小程序下载和查看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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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 如需财政医疗收费纸质票据,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到医院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打印。
2. 工作日办公电话(早8:00-晚17:00):
010-59915163 / 010-59915136。
来源:航天中心医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