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补充登记公告
因本案涉及区域广、集资参与人众多且系老年群体等情况,至今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未在信息登记程序中进行注册、登记。为保障尚未参与登记的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后续资金清退工作不受影响,特此公告将启动“吕艳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补充登记工作。
请尚未进行注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务必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20时前通过信息登记程序(关注“阳泉公安”微信公众号→案件登记→吕艳萍非法集资案进行信息登记。系统启用时间:2024年9月30日,登记时间:工作日8:00-20:00),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
特此公告
来源:山西省平定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