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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9:30,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商业秘密保护宣讲视频会。
视频会议后开展了“基层价格监管工作业务培训会”,康乐县供排水服务中心、国网电力康乐县分公司、中渝燃气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价监股工作人员及全县19家物业公司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签署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承诺书。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临夏州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号)文件,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严格按照标准收费。
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监督,不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按照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不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不合理收费。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等为由,实施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收费行为,为业主提供高效满意的服务。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供稿:价监股
初审:张丽华
审核:马永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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