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罐车卸完煤油直接装食用油,相关报道和评论可谓铺天盖地。
但大家似乎只在关注罐车有没有清洗,似乎装煤油的罐车随便用水冲了冲,就可以装食用油一样。
不需要翻看法律法规,我哪怕是深山老林里的一个从未见过世面的老农,也能想见得到,一辆装载化工类液体的罐车,无论怎样都不可以再去装载食品类液体。
这起事件中,还有很多令人不可思议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去质疑。
我现在把我想到的列出来,我这真是不吐不快。
第一,油罐车可以混装吗?
这个混装,当然不是指同时装载,而是指一辆装食用油的罐车,是否可以用来装非食用油液体,或者反过来?
这里涉及到三个层面:
1.装载其他食品类液体的罐车是否可以用来装载食用油?
2.装载非食品类液体的罐车是否可以用来装载食用油?
3.尤其是,装载化工类液体的罐车是否可以用来装载食用油?
显然,第3点是万万不可以的,否则,清粪便的罐装车也可以上路去装食用油了。
我甚至认为,装其他食品类液体的罐车用来装食用油都是不应该的,因为它必然带来交叉影响。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3.1条明确规定:"应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食用植物油,不得使用非食用植物油罐车或容器运输。"
这个规定其实说得比较清楚,那就是专车专用。但可惜不具有强制性,造成的现实情况是,装完煤油的车再去装食用油,完全突破了最起码的人伦底线。
第二,罐车每装载完一次食用油是否需要清洗?在哪里清洗?清洗的标准是什么?
哪怕从一个完全法盲的角度来理解,我也认为,每次装载完食用油之后,罐车都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清洗。
就算接下来仍然是装载同一品种的食用油,也应该提前清洗,因为你至少有了时间间隔。
至于说装载不同品种的食用油,那更加需要提前清洗,否则就会形成交叉混合。
可是,我们的现状是,不要说是在装同样的食用油时不会清洗,哪怕是装煤油之后再来装食用油都不会清洗!
正常来说,一辆食品类罐车,应该开到专业清洗站进行清洗,或者运用食品厂内部的清洗设施,再就是到第三方清洗服务提供商那里去进行清洗。
清洗的流程是:
1.预冲洗:去除大部分残留物。
2.高温蒸汽清洗:使用高温蒸汽彻底清洁罐体内部。
3.化学清洗剂处理:使用食品级清洗剂进一步清洁。
4.再次冲洗:去除所有清洗剂残留。
5.干燥:确保罐体完全干燥,防止滋生细菌。
6.检查:通过目视或仪器检查确保清洁度。
令人痛惜的是,我们的法律法规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清洗标准。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要求运输前应确保容器清洁、干燥,这是一个十分笼统的规定,造成一些司机拿路边水沟里的水来冲洗也无所谓。
第三,食用油企业是否有义务配备自有专用罐装车,还是只能依靠第三方罐装车?
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要求食用油企业必须配备自有罐车。一般的企业都不会愿意在这些方面投入过多成本,转而选择第三方罐装车。
选择第三方罐装车面临几个关键风险:
1. 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完全掌握第三方车辆的使用历史。
2. 标准执行:清洗和维护标准可能因外包而变得模糊。
3. 责任界定:当出现问题时,责任划分可能变得复杂。
更深层的问题是:在这种外包模式下,食品企业是否能真正履行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又该如何有效监督这种间接管理模式?
第四,有些“食用油专用罐装车”的标签是怎么贴上去的?
当你看到一辆贴着"食用油专用"标签的罐车时,你会不会觉得很安心?
可别高兴得太早!这个所谓的"专用"标签,可能比山寨手机还不靠谱!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强制性的食用油罐装车认证系统。《食品安全法》虽然对食品运输有所规定,但对于具体的认证机制却是闭口不谈。这就好比给了你一把枪,却不告诉你怎么用!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只需用白纸遮盖原有标识,贴上"食用油"的标签就能蒙混过关。
为什么不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食用油罐装车认证系统?为什么不使用高科技防伪技术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什么总是习惯于在关键问题上自己捉弄自己?
第五,食用油运输司机是否需要专门培训?
那些运送我们日常食用油的司机,可能连最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都不懂,他只是一个司机而已。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运输人员的要求仅限于"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这种笼统的要求,跟没说有什么区别?就像告诉司机"开车要安全",然后就把他扔到高速公路上一样荒唐!
为什么不对食用油运输司机进行专门培训?谁来负责这个培训?
是不是应该建立一个类似于危险品运输的资格认证系统?或者要求所有食用油运输司机必须通过食品安全考试?此外,还需要定期复训和突击检查?
与此配套,是否需要强制要求运输企业公开罐装车使用记录?
据《物流时代周刊》报道,在此次"卸完煤油直接装食用油"事件中,涉事企业的回应都是模棱两可,根本看不到任何具体的运输记录。这不就是在玩信息版的"躲猫猫"吗?
第六,为何至今没有专门针对食用油运输的强制性法律法规?
我国虽有《食品安全法》,其第三十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贮存和运输",但这太笼统了!
更离谱的是,《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虽然明确要求"应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食用植物油",但这只是推荐性国标,没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你愿意就搞,不愿意也没关系。
食品安全专家刘少伟博士直言不讳:"目前缺乏强制性标准,导致一些企业可能不重视,对此应加强监管。"
没有硬性规定,监管部门就宁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难怪那些卸完煤油的罐车开进食用油大厂里,敞开车肚子就可以往里面灌,灌了就开走,双方配合得轻车熟路。
我们的食品安全就这样被困在立法的迷宫里。
写在最后
从立法之困到公众参与,从监管漏洞到技术瓶颈,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悬而未决的难题。
《食品安全法》虽然立在那里,但执行起来却像是一盘散沙,抓不到手里。
企业、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每个人都在喊"不是我",可最后吃亏的,还不是包括任何人在内的每一个个体的“我”?
哦,说错了,特权阶层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