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加快完善海河流域防洪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近日,海委会同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正式建立《实施方案》前期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前期工作推进机制是《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也是海委的重要使命任务。该机制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工作职责、明确了组织架构、确立了工作规则,旨在统筹协调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快推进《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研究解决前期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发力,确保《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目标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下一步,海委将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作用,组织流域各地抓好《实施方案》实施,全面系统提升流域防洪减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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