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子里的正义-中国社会真实写实

文摘   2024-11-13 09:25   瑞士  

正义与自由是西方世界追求的普世价值,也是启蒙运动的核心。由此世界产生了以偏爱正义为主的左翼和偏爱自由的右翼;不论是正义还是自由,都是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之上,即契约社会,健全的法律体系是契约社会的标准。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这却与传统的观点相违背;中国的社会建立在强权基础之上,历朝历代皆如此。强权的结果是中国社会长久以来是阶级身份的社会,即面子社会。中国人自古就爱面子,每个人的面子又各不相同。钱可弃,命可丢,但面子不能丢。丢了面子,就是失了“里子”,最终也会被社会所抛弃。中国人的正义就是建立在面子哲学上的正义,而非法制规定的正义。这就是中国社会过去、现在甚至不远未来所处的状态-面子里的正义。


一.面子是什么?


1.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观

讨论面子是什么的话题前,我们先谈下中国千古年来的伦理道德观。

中国自古以来受到孔夫子的思想影响,孔夫子思想最核心的价值观就是“和谐”。过去两千多年,中国经历了数个朝代的变更,但是“和谐”两个字从未改变,深深的刻在了中国人文化思想之中,融入了中国人的骨子里和模因之中。中国人之间可以有矛盾,有争吵,但是一定要保持和谐,尤其是在外人面前更是如此。夫妻之间关起门来如何争吵都可以,但是出去和别人交流,就必须保持一致,互相都要给对方留下面子;否则,最终的结果就是夫妻关系的破裂,走向不同的方向。夫妻如此,家人如此,国家皆如此。中国人尽最大能力保存着面子,这是中国人最关心的,甚至超过对正义的追求。

2. 什么是面子

面子简单来说就是对他人的尊重。家庭中,长幼有序;社会中,尊卑有别;朋友间,彼此尊重;夫妻间,相濡以沫。这就是中国人心中的面子。根据这个定义,我们会发现,面子在中国人心中是与身份息息相关。不同的身份对应不同的面子。西方的伦理道德学关注的是正义和人性之初的善。而中国的伦理道德学深受孔夫子的影响,不论是尊老爱幼,和谐共处等都是基于孔子的“和谐”而演化出来,这种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也一直延续到新中国。

当西方世界的伦理道德与孔夫子的传统道德观在当今社会相遇,就产生了矛盾和冲突。例如,最近经常发生的地铁事件,老年人强迫年轻人让座就是这两种不同道德观之间的直面冲突。老年人基于孔夫子的传统道德观-尊老爱幼是每个中国人必须遵守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强行让年轻人让座;而年轻人基于的是正义和善的西方道德观,我有权利根据先占的理由维护自己座位的拥有权利,让座位不是我必须遵守的责任和义务,所以我没有理由一定要做。这两种基于不同伦理道德观的矛盾正在时下的中国广泛蔓延,从而产生了矛盾与冲突。

中国人讲究互惠,这是中国社会赖以生存的准则。你给别人面子,别人自然会也给你面子。比如你请别人吃饭,别人也会找一个适当的时机回请你吃饭,而且价格会比你的高一点,但又不能高太多。这样大家都保留了各自的面子,关系得以维护;再比如领导开会,你可以有反对意见,但是一定不能在会上直接说出来,这就罔顾了领导的面子;你可以在会下私下里提出了,这样都保全了所有人的面子,自然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如果大家破坏了彼此之间互惠的关系,面子哲学就被打破,最终关系也难以维持,走向破灭。


二.面子里的正义


自古中国人的正义从来不是绝对的正义,而是相对的正义,这就是“面子里的正义”。

面子对应着身份,不同身份的人需要不同的面子。这点在中国社会最为明显。人们追求的从来不是真正的正义,只不过是在彼此双方都接受的可以保留双方面子的解决方案,而这种解决方案就是所谓的正义。 一个简单的例子,打架事件:根据中国刑法规定,人身伤害罪,造成对方轻微伤害可以判处拘留、管制、附加刑;而一旦造成严重伤害,可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实中,轻微的打架事件往往都以赔钱罚款解决,尤其是遇到一方拥有权利之时更是如此。有权势者给予被伤害者一定数额的金钱,维护了自己在周围社群的面子;而被害者虽然感觉到不公,但是拿到了额外的金钱补偿,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也为自己保存了面子。这种解决方案对双方来说都可以接受。但是绝对的正义在这个过程中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面子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绝对的正义,这点在中国的农村更为明显。在农村中,邻里之间的摩擦经常发生,但是很少付诸法律流程,这就是中国面子哲学在起作用。因为就算官司打赢了,可是你违反了村子里大家默认的规则,也就不会在有人和你一起交流沟通。这种疏远会让你逐渐的被大家遗弃,所以虽然赢得了一时的痛快和正义,却输掉了一辈子的生存空间,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讲述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近年来大力推广的“枫桥经验”也是希望可以在基层把问题和矛盾解决,背后的核心同样是基于“面子的正义”。

可见,面子对于中国人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在中国社会生存,就必须学会“面子哲学”。


三. 面子与法制


身份决定面子,而权力绝对身份。所有中国的社会形态都是建立在强权的基础上,更大的权力就需要更大的面子,同时也可以决定别人的面子。法律是强权者制定的规则,实际上就决定了面子大于法律的形式。

很多地方,对中国人来说面子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法制。这归根结底是伦理道德与法制之间的冲突。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不断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成为外资发展的主要动力。近期中国传统的孔夫子伦理道德再次回归,成为了社会主流的文化。中国的法院、检察院早已经独立于地方政府,成为独立直属机构。不过中国的传统文化,不可避免的造成地方政府与法院、检察院之间的密切沟通与交流。政府之手或多或少都在影响法制的运行。一旦太多人可以干涉法制的运行,中国的面子哲学就将取代法制,成为解决纠纷与矛盾的主要手段。而这正是中国过去几千年甚至新中国成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司法独立是成熟社会的标志,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依据,更是民众维护自己利益申诉的唯一方式;而一旦司法无法完全独立,民众自然会寻找其他民间的解决方式-即面子正义。实际上,目前的中国就处在面子正义与法律正义的斗争之中。权势者希望继续维持“面子正义”,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通过“面子哲学”解决纷争;而老百姓希望获得“法制正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实践中,往往还是“面子正义”战胜了“法制正义”。不过近些年来展开的新一轮法制改革,普法运动中,社会在逐渐扩大“法制正义”的范围,缩小“面子正义”的势力,逐渐还给每一个老百姓以公平的权利。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制约强权者的势力,限制他们的行动,维护社会的平稳。


四. 思想的革命


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这种困难程度远远超过摆脱贫困的难度。心理学家定义了一种失调的概念,即当人们所认知世界观、价值观与事实发生冲突之时,尤其是冲突过大之际,人们往往会呈现出拒绝接受现实,而更加坚持先前的世界观与价值观的趋势。

不论是康有为的百日革新还是孙中山先生的民主中国,最后都未能成功。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国人的思想,这种孔夫子主导的超过两千多年的伦理道德观。相反,让人们从一种极端状态直接转移到另外一种极端民主自由的状态,势必会面临无数的反抗力量,这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失调”, 社会整体的“失调”。

真正的改变需要滴水成石的坚持,绝非一朝一夕之事。共产主义在中国的成功恰恰是最好的证明。它保留了孔夫子的传统思想,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强权组织的社会形态,赋予人民一部分的权利的同时,也约束限制了一部分权利,而并非采取西方社会中全部的改革模式。相反,那些盲目跟随西方社会从封建直接转向自由民主的社会,最终的结果都是国家常年的动乱和纷争。西方的自由民主也是经历了200多年的斗争才取得的胜利结果。可见,思想的改变才是社会的根本。并不是制度决定思想,而是思想反作用于制度。这两种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说谁先谁后是一件没有意义的事情。

当我们质疑这个制度的时候,其实根本的问题不是制度本身,而是人们的思想。制度的制定只是为了适应任何时代人们的思想。就算在西方社会中,依然存在着制度的漏洞,左翼与右翼长期的斗争就是最好的结果。不过正如前文所说,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而改变一群人的思想就是更加困难的事情。我们能做的就是一点一点以十年为一个时代去转变。也许在中国需要100年甚至需要200年,数十代人共同的努力。不过我们已经惊喜的看到现在的00后10后正走在这条思想转变之路。

在时下年轻人中,AA制已经普遍流行,这种已经是对传统道德观的突破;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在接受中国的面子哲学,质疑这种根深在中国人骨子里的道德文化,更多的关注契约精神。根据“破窗理论”,这一点点的改变就会打开一道窗口,让自由民主之光射进思想的深处,逐渐生根发芽。而我们的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适应这种思想的变化。近些年来进行的法制改变,依法治国,普法行动,让法律走进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让政府依法办事。 这些都是对中国面子哲学的挑战。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在政府与民众共同的努力下,中国人可以真正的放弃“面子哲学”,拥抱绝对的法治正义。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也许我们还需要更多的百年才能让思想之花深根发芽,开花结果。但是,种子一旦种下,终究有一天它会成长。也许现在我们看不到,那只是它在努力的扎根,根扎得越深,树长得越高,花开的也会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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