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建设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本通知是对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在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中的“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的回应和具体落实。我们虽然尚未看到政策的原文,但根据新闻稿可以大体上推测出主要的内容。
从原先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扩大到了所有的地级市及以上城市。根据相关的行政区划资料,符合条件的城市有338个。只要是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以纳入支持范围。支持措施包括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等等。(1)货币化安置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区位等需求;(2)缩短被拆迁人的在外过渡时间,让群众尽早住上新房;
另外,通知强调,针对城市的危旧房屋改造项目,也可以参照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货币化安置。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高度来进行定位,通知认为,通过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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