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程序是对已经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的纠错程序。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寻求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有新证据要求申请再审,这里的新证据是指足以推翻原判决、原裁定的新的证据。而再审程序中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只能在再审程序中提出,而不是之前出示并质证过的证据。
要解决你所提出的问题,需要一一就案件性质、期限等作出分析。
再审程序的申请期限
再审包括刑事案件再审和民事案件再审两种。其中刑事案件发现新证据申请再审的并没有期限的限制;并不知道你的案件是刑事还民事案件,你没有作出交代,在此我就以民事案件为主进行分析。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期限限制是六个月:
第一种情况是:申请再审应该在判断、裁定发生效力内六个月内提出。(主要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举的再审申请情形)。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种情况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再审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并不受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的限制(主要指上述情形的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
你的情况属于属于第二种情况中的第一项,不知道你是不是理解清楚这种情形的时间限制,不是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而是自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证据时起开始计算六个月。
即使你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新证据时期限已经超过了六个月,也不用着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去尝试
虽然法律规定了提起再审申请的期限限制,但不要因为超过了期限而放弃尝试;虽然我们国家程序正义同实体正义同样重要,但在追求公平公正的追求下,部分超过期限的再审案件可以通过法院自查、检察院抗诉等途径重新启动。
一是你可以到原判决、裁定的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及其上级人民检察提起抗诉,此过程中注意收集好新发现的证据,准备好全套案件材料,去检察提起控诉就行,检察院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会主动介入提起抗诉程序。
二是你可以直接到原审法院或其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同样的注意提交法律上认可的新证据。
三是到法院的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根据来信必接,来件必处的原则,你的诉求会通过正当渠道达到法院院长的手上,一般法院院长会定期组织各庭负责人集中处理申诉情况,认为确实错误的,会启动内部自查自纠程序。
总而言之,法律规定行使权利的期限是为了当事人尽早主张权利,这样这利于证据的保存和案件审理的连续性。所以,希望大家一定要时刻关心自己的诉求和证据,有新的发现不要拖沓,及时主张,这样对当事人或法院来说都更容易把事情调查清楚,作出更公平的判断、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