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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宜黄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县工业园区管委会,通过“法庭+园区管委会”的多元调解模式,妥善化解一起涉企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
2022年2月初,某加工厂承租某材料公司的厂房进行石材加工,租赁期限至2024年1月底。租赁期限届满后,某加工厂未与某材料公司签订新的租赁协议,而是继续占用厂房拒不搬离,也不承担违约责任,于是某材料公司遂将遂将某加工厂诉至法院,请求某加工厂腾空厂房并支付合理损失费用。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答辩、举证、质证,展开充分辩论。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并邀请园区管委会干部一起参与调解、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互助。最终双方当事人消除矛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某加工厂将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腾空厂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宜黄法院始终坚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解纷,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减少诉累,同时,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多措并举补短板、抓整改、促提升,充分发挥法院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中的司法服务职能,并将司法审判融入全县发展大局,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供稿:付朋辉
校对:董良安
审核:龚晗璐 胥喆聪
编辑:付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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