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如果债务人去世,债权人能否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
基本案情
孙某某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后贷款到期后,孙某某在某公司的建筑工地工作时,从楼上摔下,当场死亡。其家属与该公司协商后,获得死亡赔偿金118万元。得知该情况后,该银行多次向孙某某妻子欧阳某某、儿子孙某甲及女儿孙某乙催收贷款无果,遂将三人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遂组织银行代理人、欧阳某某、孙某甲与孙某乙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向三被告释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并且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需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希望其能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经过法官的多番释法说理,引导双方权衡利弊,做出让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三被告当场给付30万元,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不会因为血亲、姻亲等关系而吞噬个人的独立性,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亦是如此。根据法律规定,借款人去世后,其所负债务并不当然消灭,而借款人的继承人不是借款合同的相对方,其并不当然负有清偿借款人债务的义务。此时借款人的继承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借款人留有遗产并被继承,继承人需要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或者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供稿:彭家其 周志峰
校对:董良安
审核:龚晗璐 胥喆聪
宜黄县人民法院
微信号|yhfy03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