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之应诉

政务   2024-12-08 14:22   江西  

一、什么是应诉?

应诉是指当自己作为一方当事人(被告)被他人起诉,收到法院的诉讼通知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对起诉内容进行回应的行为。应诉包括提交答辩状、出庭应对等,旨在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反驳原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地位。应诉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案件结果具有重要影响。


二、如何进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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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文书:当自己作为被告接到法院发出的传票或者起诉状后,要仔细阅读其中的信息,包括开庭时间、地点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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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回应原告诉求的重要文件,其内容一般包括对原告诉请事实和理由进行逐项反驳,还需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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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庭审:按照法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参加庭审,陈述自己的观点。

三、收到法院起诉状后应当如何答辩?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答辩的内容可以针对案件程序方面,如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针对实体争议内容,如反驳原告的不实陈述和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

四、被告收到民事起诉状后能否不提交答辩状?

民事诉讼中,答辩既是被告的诉讼权利,也是诉讼义务。但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五、民事诉讼中,被起诉后是否可以不应诉?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温馨提示:

宜黄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立案后,会在规定时限内以电话或者短信的形式通知当事人,请大家注意及时的查看短信,接听电话。避免出现漏看短信、漏接电话的情况导致错过应诉时限。


文稿:黄升华  万玉琪

校对:董良安

审核:胥喆聪  龚晗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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