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11月28日,宜黄法院法官前往宜黄县二都镇,联合政府工作人员对一起林权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林权纠纷无小事,一旦涉及纠纷将极大影响着群众切身利益。在得知该纠纷后,法官立即前往二都镇人民政府,与该镇政府人员一起召集相关村民进行诉前调解。法官耐心从法律角度出发,向当事人解释林权相关法律规定、司法程序及诉讼风险,提出多种方案供其参考,并从情理角度,法官分别作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耐心解决问题。村民们纷纷表示会在法律范围内合理合法地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下一步,宜黄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多调联动、多元共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涉及山林土地等纠纷,采取部门联动,多方沟通协调,注重诉前化解涉山林土地权属等争议,守护基层和谐稳定。
供稿:周志峰 彭家其
校对:董良安
审核:胥喆聪 龚晗璐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yhfy03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