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赣1026破7号
本院根据罗永明的申请于2024年10月14日裁定受理江西黄宫绣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并于2024年10月25日摇号选定江西三松律师事务所为江西黄宫绣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西黄宫绣药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江西黄宫绣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江西黄宫绣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江西黄宫绣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申报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988号财富广场6A座8-9层。联系人:王双双,电话:18911843585 联系人:邓坡林,电话:18979459666 。
本院定于2025年1月10日上午9时0分在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提前通知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方式为“线上+线下”同步召开,线上方式为登录“腾讯会议”会议号:265808418进行参会。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管理人已经制定电子版债权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表格,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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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潘铭姗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图文:潘铭姗
审核:胥喆聪 龚晗璐
编辑:肖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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