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案款案件的公示

民生   2024-11-02 21:52   湖南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廉政风险,现将永顺县人民法院拟对向案外人发放的案款公示如下:


代领原因:本案被执行人法人服刑中,故该案款由其子女领取。



代领原因:本案申请执行人内乡县辉盛石业指定由其委托代理人李红彦领取。



特别提示:公示期满3个自然日后,如无当事人提出异议则该案款将向案外人发放,监督电话:0743-5223151


来源:永顺县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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