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室搬迁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方便群众来访,自2024年10月25日起,永顺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室将搬迁至永顺县信访接待中心三楼303室(永顺县灵溪镇大西街58号),原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接待室停止使用。
感谢广大干部群众长期以来对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因搬迁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您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一、来信请寄:永顺县灵溪镇永顺大道95号行政中心104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416700;
二、电话举报:0743-12388;
三、网络举报:www.12388.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