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女人,买熊猫,哪个判刑更重?答案有点出乎意料。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学法懂法,护航你我他。
01 老师授课
讲课时,罗翔老师提到,刑法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这个规定,大家感觉一下,买个人,大家觉得最高判几年?
最高判3年呀,同学们。买个熊猫,都不止3年呐。
知道买大熊猫,得判几年吗?得10年以上啊。很有可能,判无期啊。因为那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买卖珍稀动物罪,属于情节特别恶劣。
所以同学们,尤其是在座的女同学,你们连熊猫都比不上啊。连金丝猴都比不上啊,8只鹦鹉的价值都比你贵啊。
而且更为让人感到悲伤的是,我们以前的法律居然还规定,如果不阻碍被拐卖妇女返回家乡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就是甚至都不用坐牢呀。你说这个公平不公平?不公平。
02 案例分析
接着,罗翔老师分析,这就是为什么《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做出的一个举措,就是把这个免责条款给取消了。
大家看到241条的最后一款,法条还有没有使用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没有。
法条变成了什么呀?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以后当同学们在买熊猫和女人之间,你选择买什么?还是买人会好一点,还是买人的风险要小一点。
你要买个熊猫,那就得判几年了?10年。至少判10年,起刑就是10年。
当然,以上是罗老师的法理分析。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我们应牢记的是,对每个公民来说,遵纪守法是基本要求。
03 法条学习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学习新刑法,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量刑规定主要有: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2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作者简介:汤雄,律师,河清律师事务所,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