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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事”而被控诈骗,结果会有奇迹吗?
近日,有人因为“做法事”而被控诈骗,一时引起讨论。检方指控,广东湛江陈氏父子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通过虚构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而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6800元。庭审中,“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与“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孙”等是否属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成为控辩双方论证的焦点。而新闻采访也曝出,被控的陈氏父子祖上几代都从事“做法事”的行当,陈一更是已逾40多年。2.如果这种行为都构成诈骗,那么,佛经里面的内容,圣经里面的故事,是不是都有可能构成诈骗罪?3.又或者以鬼怪为主题而拍摄的电影也会构成诈骗罪?作为专业刑辩律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如下回答,希望能够为你解惑:一、“做法事”,是否构成诈骗?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在此案中,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集中在是否“虚构事实”上。
检方认为,陈氏父子通过虚构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等效果,以及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孙等不利后果,骗取他人财物,这属于诈骗罪所指的“虚构事实”。而作为辩方则可以如此辩护:陈氏父子的行为是基于传统习俗和信仰,并非虚构事实,且被害人并非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而是基于对逝者的缅怀和对生者的安慰而举行的丧葬仪式。况且陈氏父子多年来一直从事这项工作,并非只是把这件事作为养家糊口的生意,而是满心真诚的投入这份事业中,是真心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客户带来好运,免于灾祸。二、类似的宗教信仰,是否涉嫌诈骗?
如果这种行为都构成诈骗,那么,佛经里面的内容,圣经里面的故事,是不是都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对于网友提出的上述疑问,佛经、圣经等内容属于宗教信仰和文化传统范畴,并不构成诈骗罪。宗教信仰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而艺术创作则受到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的保护。这些内容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它们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也没有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至于以鬼怪为主题的电影,它们属于艺术创作,同样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它们是虚构的故事,观众观看时并不会产生错误认识并导致财产损失。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肯定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三、对于上述案件,法院会如何处理呢?
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客观表现、被害人的受损情况等。如果行为人明知无法通过“法事”实现其承诺的效果,却仍以夸大、编造事实的方式诱使他人支付高额费用,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反之,如果行为人确信自身法术的有效性,所有言行皆出于真诚的信仰与帮助他人的愿望,不存在故意虚构事实的行为,则不构成诈骗罪。实际上,最关键的要素,或许还是陈氏父子的主观故意问题,也就是说他们主观上有没有想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那就需要从客观行为上来推断有没有主观想法,比如可以通过类似的行为来进行推断:
1.经常私下里和亲朋好友说起自己的那些傻帽客户,说自己如何如何哄骗客户,客户如何如何的傻。2.其他同行平时极其虔诚,真诚相信自己的工作,肯定能够给客户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反观陈氏父子,如何他们的行为和其他同行一样虔诚,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和同行们完全不同,则或许有诈骗嫌疑。3.虔诚的“做法事”者,做事时应该认真负责,注重细节一丝不苟,绝不会简单潦草的糊弄过去就行。假设陈氏父子平日里做事特别认真负责,本着“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做事态度,认认真真的做好每一件事,童叟无欺,从来不糊弄客户,客户也都是一致好评,这样的人,大概率不太可能有骗人之心。当然,最终是否构成诈骗罪,还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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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玉杰律师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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