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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一
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就是要频繁的去看守所会见客户。因为或许在不少年轻律师看来,拿到一个刑事案件,会见不会见的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在开庭的时候能够口吐莲花,发挥的比较出彩,当事人就会比较满意。至于其他的事情,能不做就不做了,不如把这些时间都放在研究案件卷宗上,想办法把辩护词整理的更加漂亮。〇二
会见嫌疑人时,除了谈案情之外,要不要多聊点其他的东西?当然这里面还有个前提问题:律师究竟要不要频繁的去会见客户?
首先,嫌疑人家人委托律师的目的,最重要的当然是想让案件有一个更好的结果,但是家里人肯定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想法——就是希望律师能够经常见一下嫌疑人,安抚一下嫌疑人的情绪。其次,尽管案件的大多数情况在卷宗里面都会有所体现,不过有一些深层次的情况不容易在卷宗里面体现,或许在和嫌疑人深入频繁交流的过程中,说不定就会有一些意外的发现,而且这种发现很有可能会对案件有决定性的作用。最后,律师在阅卷的时候,肯定有一些问题是需要向嫌疑人核实的。既然如此,何不拿着卷宗在看守所里面预阅卷呢?〇三
会见嫌疑人时,除了谈案情之外,要不要多聊点其他的东西?比如心理学方面的,或者成功学方面的,当然也可以聊聊历史上的名人故事等等。特别是在会见未成年嫌疑人时,更应该多聊点案情之外的东西。每次会见他的时候,从头至尾,在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几乎不说几句话,基本上都是律师在主动说话。这个当事人,家里条件不是太好,小的时候家里人又总是批评他,这也不对那也不对,再加上先天条件不是太好(个头有点矮),所以就一直处于比较自卑的状态,最后竟然发展成了抑郁状态。这种情况,作为律师,如果反复的和他聊案情的问题,就起不到什么正面的作用。此时只能和他聊案情之外的事情,比如聊聊心理学,聊聊历史名人故事,同时也可以聊聊成功学方面的问题。总之只要能激发出他的斗志,让他能够恢复自信,一切办法都是可行的。所以我有的时候还会跟他聊拿破仑·希尔的《思考致富》,聊意识、潜意识和自我暗示,努力让他成为一个更加自信的人。一旦他有了自信,不管这个案件最终的结果如何,我相信等他从里面走出来的时候,都会是一个阳光又有希望的男孩子。
〇四
都看到最后了,
作者:邹玉杰律师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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