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单|2024第31本,10月第4本

文摘   2024-10-22 00:20   广东  

不知

会无所畏惧

——2024.10.22


2024第31本,10月第4本。


                      《法律常识全知道》

李桥(主编)

忽而对法律感兴趣,配合着《民法典》《劳动法》《刑法》《合同法》等法律类书籍,《法律常识全知道》也被我收入囊中。总要触碰一些盲区,才能打开自己,不被阻塞」。


《法律常识全知道》是一本读起来非常轻松的书,通俗易懂,浅入浅出。它的框架模式采用:案件缘由+现身说法+读法心得


现挑些有意思的案例,来讲讲。

01



如何“技巧”地让渣男渣女净身出户?

在那些豪门剧当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个词“净身出户”。尤其是不缺“渣男渣女”的当今社会,如何依法有据地让渣男或渣女净身出户呢?《法律常识全知道》讲了个案例。

案件缘由
黄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共同买房买车。后来,李某发现黄某经常很晚回家,认为他可能有了外遇。

李某让他书面承诺书。承诺书上注明:“本人如日后婚内出轨,婚后所有财产归妻子所有,本人愿意净身出户。”

后来,黄某到法院提出离婚。庭审中,李某同意离婚并拿出黄某出轨证据及承诺书。要求法庭依据承诺书判决所有财产归自己所有。

法庭认为承诺书不具备法律效力,驳回李某的申请,但考虑黄某属于过错方,则判决分割财产时,黄某须对李某做出经济补偿。
现身说法
想要靠“承诺书”让渣男或渣女净身出户,往往是不被法院支持的。

《民法典》规定了五种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但要注意,即便有以上五种过错,无过错方只是能够要求过错方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说可以多分一点财产,但离“净身出户”的目标还有一段的距离。

那怎么样离“净身出户”的目标更近呢?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所谓“不分”,就可以理解为净身出户。

读法心得
记得要抓住关键点:转移财产。婚后财产“赠与”第三者,也属于“转移财产”。

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让对方净身出户,那就是过错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

02



再多说一句,就让孩子跟我姓

前期朋友生娃,微信群里刮起一阵孩子姓甚名谁的话题。有个朋友说起身边某个人,“因为婆家嫌弃她生的是女娃,一气之下她直接让孩子跟她姓。”听着都解气。


案件缘由

陈某与傅某离婚后,孩子由母亲傅某抚养。几年后,傅某将儿子名字改成傅某某。


陈某得知后威胁道:“如果不把孩子姓名改回来,就不给抚养费”。


最终闹上了法庭。

现身说法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或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


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姓名且离婚且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恢复。


读法心得

改名换姓需尊重孩子的意见。毕竟“姓名”是他的社交代码。


03



试用期以考核不合格辞退违法吗?

作为社会天选打工人,你可能耳闻目睹甚至经历过一种情况:“因为试用期考核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或者“工作能力达不到公司要求”而被辞退或被劝退。

如若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深究,那市面上不合格大公司举不胜举。

案件缘由
李明入职一家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8000元,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三个月。

李明上班后就参加新人培训,持续半个月,再进行培训人员考试。

一个月后,他收到人事部通知:试用期考核评定不合格,能力与岗位匹配不高。公司以他的试用期评估不合格为由进行解约,同时未支付他当月工资。

李明不服,认为公司处理方式是违法。因此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

最后胜诉。

现身说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案例中公司的做法存在疏忽:漏掉告知员工考核标准和录用条件。即常说的“未尽应当告知,而未告知之义务”。


读法心得

工作能力是否达标?试用期考核是否符合公司标准?不能全凭公司说了算,也就是公司没有权利对你的工作能力执行“最终解释权”。


除非提前明文告知具体录用标准和要求,否则解聘行为就是违法。


可见,“信息对齐”不仅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在维权方面也举足轻重。

Jade女兰博
热爱读书|旅行|自我成长|佛系读书博主|网文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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