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除经营主体注册门槛
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非禁即入”原则,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要求,放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扩大经营主体开办0.5个工作日知晓度,确保清单以外的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2
放宽经营主体名称登记
严格执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企业需求和便利化为导向,完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保障企业自主选择名称权利,提升经营主体名称登记注册效率。
3
扩充经营主体经营范围
根据《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目录》,由企业自由选择“条目式、概括式”的经营范围,为企业提供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
4
构建住所登记便利模式
☆ 来 源:行政审批登记注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