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年年办产品大赛,有什么用?

学术   2024-07-31 19:18   上海  

作者 | 刘子言

来源 | 智合研究院



各地律协和律所十年如一日地举办法律服务产品大赛,法律服务创新态势活跃。

分析由律所研制的法律产品,会发现,它们主要都是为客户设计一站式解决方案、合规指南以及体检报告等。

那么,这种由律所自发研制的法律产品还能有哪些表现形式,以实现更大的价值?

产品及其误区

01

法律服务产品,是指由律所或其他行业参与者提供的,满足特定法律需求,有明确标准、可量化评估、流程化操作,以及可视化展现形式的服务产品。

以两家律所的产品大赛为例:A律所第三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入围决赛的15个产品、以及B律所第三届法律服务产品大赛13个获奖产品,它们的共同点是:产品覆盖多领域,内容主要是为企业级客户研制一站式解决方案、全面合规体检等。

由律所提供的产品,表现形式以文本类为主,常以产品手册的形式出现。

大多产品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

1)解决的是新兴法律领域的新问题;

2)从企业客户的视角来处理法律问题;

3)标准化、流程化、规模化、可视化法律服务。


例如B律所的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前三名分别为:数据资产化法律服务、《风电光伏新能源项目投资并购一站式法律服务》、以及《应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法律服务手册》。

然而,行业内很多产品的设计,也存在创新性不足的问题,部分原因在于欠缺技术手段,以及对“全面解决客户问题”有太多的执念。

总的来说,律所自己可以做的法律服务产品可以分为信息类产品、决策辅助类产品以及文档自动化生成类产品。

律所做产品的常见误区之一,是认为自己只能做产品手册。但即使是信息类产品,也包括产品手册、体检报告、法律信息推送、文档管理、视频讲解等。

而律所也可以在控制投入的情况下,尝试建立简单的信息集成类工具。

例如,处理婚姻家事的律所可以尝试建设一个客户登录的专属网站,将传统的面对面咨询转变为一种几乎完全自动化的在线体验。在网站中,客户将回答一系列针对性问题,如孩子的数量、分居的具体日期、财产所有权状况等。

客户完成问卷后,系统便会自动分析提交的答案,生成符合个人情况的案件情况表格以便律师快速获取信息。

而且以目前技术的发展水平,即使律所需要做产品需要编写代码,但构建原型和测试的前期工作也可以通过一些专门为非技术人员设计的工具来完成。


例如Axure提供快速创建应用程序的功能


第二个误区是,认为产品一定要全面覆盖一个法律领域的所有问题。

产品设计的第一步,是与客户换位思考,随后才是顺水推舟地去设计细节与执行。换言之,核心问题不是“我该如何产品化?”,而是 “我如何深入挖掘客户的真正需求和愿望?”。

因此,产品化的内在逻辑是,找到一个大多客户都有的共性痛点,点对点的解决,在服务数量增加的基础上,再考虑规模化和标准化。而非为了“产品化”去设计产品,再考虑产品能为客户做什么。

例如,如果律所大部分业务是股权架构风险规避类,那么相较于出一本极其详尽的讲股权架构应该如何搭建的产品手册,一本关于股权架构法律体检的手册显然更贴合客户的需求。

可以参考的是,2023年9月,深圳律协出版了深圳律师法律服务产品清单(第二版),其中列出了共计970项法律服务产品。

该清单提供的法律服务产品线全面覆盖各大类别,从传统的诉讼和咨询到新兴的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合规、网络法等。并对产品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工作期限、工作方式等多个维度有细致的描述。


扫文末二维码获得970项产品的具体描述


旧酒新装,

意义何在?

02

从产品发展过程来看,法律服务产品化的概念在很多年前早已被提出。

而最近法律服务产品又开始火热的原因,依旧在于竞争。

可以观察到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律所引进市场化营销策略,案源从原来的自然分配转向更加主动和策略性的获取方式。

相较于动不动就需要律所花钱投流的市场营销,能够营销律所或团队品牌的法律服务产品,尤其是产品手册显然更具有专业化的特性以及性价比。

同时,客户的支付意愿下降——客户,尤其是企业客户不再单纯追求尽善尽美的服务,而是更倾向于律所提供可以满足基础性的合规的服务。

客户需求从个性化、定制化服务转向更为基础性、量产性服务,对于大多数内部分工不够流程化的律所团队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不仅团队中有可能出现效率跟不上这一问题,还有可能出现,同一团队不同律师交出的同类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对于大多数没有前台、中台的团队制律所,以及个人制律所来说,从律所管理的角度强制团队分工是不现实的。大多律所的生产模式不足以支撑服务模式的结构性改变。因此,由团队自发进行法律服务产品化,从梳理业务入手进行生产模式优化显得更为可行——这也是律所举办产品大赛的原因之一。

法律服务产品化能够让团队深入梳理和优化服务的生产模式。这一过程涉及将复杂的法律服务拆分成不同的模块,并细致分析每个模块所需的资源、技能和时间。

相较于传统的一次分工模式——案源律师将案子分给团队里的其他成员,二次专业化分工能够通过细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

所以,律所新瓶装旧酒,卖的是更高的生产效率、更低价的服务以及更为专业的态度。

那么问题在于,谁来做,以及怎么做?

不是每家律所都适合做产品

03

产品化法律服务,某种程度上是将产品化置于定制化之上。但是不同律所对于产品化和定制化的需求不同。

从不同律所来看:

对于一些本身就是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的律,产品化可能并不是追求的首要目标,因为这些律所提供的是高度个性化、量身定制的法律解决方案。

但产品化对于这些律所而言,依然有独特的价值。它们可以通过产品化的过程,为行业树立服务质量的标杆,梳理和定义服务的标准流程,从而引领行业向更高品质迈进。

对于那些品牌响亮但团队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的律所,产品化法律服务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通过产品化,这些律所能够更好地进行知识管理,将分散在各个律师和团队中的智慧和经验凝聚起来,形成统一的服务体系。

此外,产品化还能帮助这些律所梳理和重塑生产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每一位客户都能享受到稳定而高标准的法律服务。

对于绝大部分传统律所而言,产品化的作用在于知识营销。通过将法律服务产品化,律所能够更有效地传播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品牌影响力。

产品化还能提高服务的透明度,让客户更清晰地了解律所的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从而建立起客户的信任。

从不同业务来看:

有些法律服务天然的更适合被包装成法律服务产品。而究其原因在于,有些法律服务的过程和结果可以被很好的量化,而能够被量化的法律服务能够更好的实现被产品化。

法律服务,如专利申请,其过程和结果天然适合被量化和标准化。这些服务的每一步——从初步的专利搜索到最终的申请提交——都可以被清晰地界定和测量。

相比之下,一些法律服务,如催收工作,其过程和结果充满不确定性,难以量化。这类服务可能涉及大量的人际交流、谈判和策略调整,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都可能截然不同。

结语

更为科学的服务产品化价值在于赋能行业参与者,创造更大的利益并共享;而非替代行业参与者,做无用的零和博弈。

当生产模式相对陈旧的律师行业,受到商业化以及智能化的冲击时,比任何时候都需要反思、持续不断探索服务模式的创新。



本文作者

刘子言

智合研究院中级研究员,中国/英国法学学士、美国法学硕士,关注法律服务评价体系,关注法律科技与数据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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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吴梦奇Scott
编辑 / 顾文倩Aro

分类 /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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