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塔城市恰夏镇科克塔尔村18000亩土地流转公开交易!

文摘   2024-09-11 16:58   新疆  























恰夏镇科克塔尔村1800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恰夏镇科克塔尔村18000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地州/市:塔城地区
县/市:塔城市

乡/镇:恰夏镇 

村:科克塔尔村


塔城地区恰夏镇科克塔尔村18000亩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1口粮地13000亩

流转底价:600元/

流转年限:1

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2、机动地5000亩

流转底价:600/

流转年限:1

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以上水利设施完善

一:公开交易事宜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土地性质不能改(必须是农业种植),承包方负责管理周围的林业带,按时浇水;履行合同期间不能第二次承包给其他人。

3、土地承包用途为农业种植。

4、地块不保证水利水源

5、秸秆归出租方所有

6、需完成当地政府下达的种植任务


报名保证金:需提前缴纳土地竞价保证金一百万元整。保证金不得代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9月14日(18:00时以前,按要求与受理报名人联系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下载“e聚农宝APP”线上报名
联系人:彭小安16699001102
村委会联系人:切尔扎提   17397724444
村委会联系人:阿合那尔
17594943331
竞价时间:2024年9月15日上午12:00时整,提前半小时进场;
竞价地点:
塔城市恰夏镇科克塔尔村村民委员会


备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结合我镇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3、承包人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依法经营,合理保护土地资源,严禁破坏农田道路、水渠、林带等基础设施。

4、土地流转原则上年限不得超过一年(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使用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乡政府公章。

5、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6、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户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的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7、种植农作物期间,护青保障由承包户自行承担,村委会协助管理。

8、禁止焚烧秸秆,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村委会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9、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

二、报名须知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提前缴纳交易保证金50 万元元整(大写人民币:伍拾万 元整)后,方可参加公开交易。

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开户网点: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指定帐号:828020012010123797998

交易完成后成交人需3日内签订电子流转合同并缴清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后,退还保证金或按照保证金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未中标者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回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服务于全疆的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土地流转登记,网签合同签订,公开交易信息发布,农村土地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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