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阿帕尔村15358亩土地流转公开竞价公告!

文摘   2024-09-18 12:10   新疆  
















孙扎齐牛录镇阿帕尔村15358亩土地流转公开竞价公告!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孙扎齐牛录镇阿帕尔村15358亩土地流转公开竞价公告!

地州/市伊犁州
县/市:察布查尔县

乡/镇:孙扎齐牛录镇

村:阿帕尔村

一、流转项目相关情况

1、一号条田(16干7分干)东面1365亩(东至:道路,西至:道路,南至:道路,北至:二号条田)

2、一号条田(17干7分干)西面1516亩(东至:道路,西至种羊场地界,南至:道路。北至:种羊场地界)

3、一号条田(16干8分干)东面1135亩(东至:泄洪渠,西至:16干主路,南至:国有土地、北至:二号条田。该土地仍按照中标价由原种植户种植,若原种植户放弃,则由中标者种植)

4、二号条田(16干9分干)1330亩(东至:道路,西至:道路,南至:一号条田,北至:三号条田)

5、二号条田(16干10分干)1318亩(东至:泄洪渠,西至:道路,南至:一号条田,北至:三号条田)

6、三号条田(16干11分干)1273亩(东至:道路,西至:道路,南至:二号条田,北至:四号条田)

7、三号条田(16干12分干)1502亩(东至:泄洪渠,西至:16干主路,南至:一号条田,北至:三号条田。该土地仍按照中标价由原种植户种植,若原种植户放弃,则由中标者种植)

8、四号条田(16干13分干)东面556亩(东至:道路,西至:国有土地,南至:三号条田,北至:国有土地)西面178亩(东至:国有土地,西至:种羊场边界,南至:三号条田,北至:石建军地块)

9、四号条田(16干14分干)西面951亩(东至:张延中,西至:道路,南至:三号条田,北至:五号条田)东面458亩(东至:泄洪渠,西至:张延中,南至:三号条田,北至:五号条田)

10、五号条田(16干16分干)东面466亩(东至:泄洪渠,西至:张宜启,南至:四号条田,北至:道路)

11、五号条田(16干15分干)东面100亩(东至:道路,西至:国有土地,南至:四号条田,北至:道路)

12、15干5分干1201亩(东至:国有土地,西至:泄洪渠,南至:道路,北至:15干7分干)

13、15干7分干南面518亩(东至:国有土地,西至:泄洪渠,南至:15干5分干,北至:防渗渠)北面461亩(东至:国有土地,西至:泄洪渠,南至:防渗渠,北至:15干9分干)

14、15干9分干450亩(东至:国有土地,西至泄洪渠,南至:15干7分干,北至:15干11分干)

15、15干11分干至13分干580亩(东至:孙扎齐牛录村地界,西至:泄洪渠,南至:15干9分干,北至:15干17分干)其中涉及205户的承包地10094

以上地块为整体流转。

流转底价:1050元/亩。

流转年限:1年。

参加人员需缴纳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的保证金。注意:不得代缴!





备注说明:

一、流转注意事项

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2.土地流转为一年,只允许种植一年生农作物。按要求统一线上签署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所流转的15358亩土地要求种植不低于1500亩的冬小麦,剩余面积必须要按照镇村两级要求进行种植(若种植薄膜作物,则由种植户秋后对薄膜进行回收清理,中标者要交付一定的保障金,作为薄膜回收资金使用,每亩上缴50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者中标后七日内预付土地流转费不低于200万元(保障金除外),剩余的流转费必须在2024年的10月15日之前一次性付清。中标者需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

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小麦的秸秆及秋后的玉米秸秆(或其它)归股民所有。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禁止焚烧秸秆。

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

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设、砂石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8.承包人(单位)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转包他人,同时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种植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农田道路、水渠、管网、井房等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10.竞价服务费见交易承诺书,由成交人支付。

11.农业种植期间的灌溉用水产生的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12.2024年秋收制种玉米秸秆竞拍后,由牧民进行放牧或打包清运,中标者不得进行冬翻,除小麦种植地块以外。

13.参与竞拍者需缴纳100万的保障金,方可有权报名参加竞拍活动。

14、每次竞拍加价为20元。

二、竞价须知

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该项目、愿意遵守规定、自愿参与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

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名需提前缴纳项目交易保证金100万(大写:壹佰万元),保证金缴纳后方可参与竞价;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XXX(姓名)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成交人,其余参加本次竞价的人员,保证金将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2020512010109320376

行号:402898000164

开户行名称: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滨河支行

4、在签订承租合同前一次性支付本次竞价服务费。

5、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3日

6、报名地点:孙扎齐牛录镇阿帕尔村

7、伊犁州产权交易中心联系人:古丽亚 18094986683

8、交易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11时00分;提前半小时进场

9、交易地点:孙扎齐牛录镇阿帕尔村二楼会议室

10、实地勘察联系人:阿帕尔村村委会主任李长征 15099381795

三、竞拍注意事项

1、参与人数少于2人(不含)时,不能进行公开交易。委托方代表未达到应到场人数的半数以上、监督方代表未到场,均不进行公开交易。

2、参与人须按规定携带保证金交款凭证、本人身份证,如本人无法到场,须携带委托证明按时到场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参与人在公开交易现场认真听取告知事项后,在开始竞价前可自行选择参与或退出交易。

4、公开交易结束后,在竞价中无违规行为,未成交的,五个工作日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注:在竞价中有违规行为的,将被扣罚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四、竞价规则

1、本次发包项目为电子竞争性报价,为初始标底价+递增价为起报价,实行多次加价竞标,(即:以标底价为基础,竞价须在标底价的基础上增加价);第二轮以后的竞价按前一轮最高报价为新的标底价,在新标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报价竞标。

2、经过竞价,选择最高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人,并当场签发成交通知书。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考虑本村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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