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个人养老金业务合规经营,再次强调“三严禁”有关要求的通知

财富   2024-12-26 21:36   湖南  


12月1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全国推广后,社会关注度提高,全行业投诉及舆情数量明显增加。为强化个人养老金业务合规经营,结合投诉与舆情监测中发现的问题,总行再次强调“三严禁”有关要求,请网点高度重视,做好安排。
一、严禁员工购买业绩
要树立正确业绩观,严禁假借裂变营销违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外包,严禁行内员工通过网购业绩等方式完成任务,严禁与中介合作拓展业绩。各分行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强化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和风险排查。
二、严禁强制员工入金
个别员工反映指标压力大、所在机构分配员工自身缴存任务。个人养老金应当充分体现第三支柱“自愿缴存”原则,各分行要结合享受税优政策条件积极主动做好员工引导,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但不得简单一刀切强制员工缴存入金。
三、严禁进行代客操作
经办机构应当积极向客户宣讲国家个人养老金政策,充分尊重客户意愿,不能只介绍活动权益,不介绍政策要求和税优。为客户开立账户时应当按规定做好个人客户身份信息收集与核验核查,严格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要求,核实开户意愿真实性。严禁误导营销,严禁违规办理代理开户,严禁员工在办理其他业务时利用客户手机银行等渠道私自为客户开立养老金账户,严禁员工私自向客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存入资金。
各分行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管理不严、处置不力、敷衍塞责、麻痹大意的机构及相关负责人,省行将组织提级调查,严肃问责。 

邓行长
假装在银行
 最新文章